报废车辆如何办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0-17 08:45浏览量:798

假如自己的车辆到达作废规范的,为了公共安全,需求及时到车管所处理作废车辆程序,现已作废的车辆,不得再开车上路。那么,作废车辆怎么处理呢?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具体步骤如下:
一、作废轿车具有单位或个人交售作废机动车需供给机动车挂号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轿车归于单位的需供给代码证复印件4份并加盖公章,个人的需供给车主身份证复印件4份。
二、公司业务部门专管员担任接纳作废机动车并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刊出挂号表,单位加盖公章,个人车主签字。专管员、保管员验车拍照相片,涂磨发动机号、车架号。
三、专管员、保管员验车合格后,专管员担任填写公司内部印制的作废轿车报告单,分别由交售人、专管员、保管员、科长、主管司理、总司理签字后,保管员对其进行挂号,处理入库手续,然后由专管员将相关证件转交办公室专管员挂号。
四、公安机关车辆处理部门专人定时到公司验车,验车合格后签字盖章,办公室专管员到市政府一站式商业局窗口开具《作废轿车收回证明》。
五、公安机关车辆处理部门验车后进行拆解,大、中型以上卡车和营运车辆在公安机关车辆处理部门监督下进行拆解,并拍照相片,填写作废机动车监销挂号表。
六、专管员在机动车崩溃七日内将机动车停驶/复驶刊出挂号表、机动车挂号证书、号牌、行驶证和《作废轿车收回证明》副本、作废机动车监销挂号表同时送交公安机关车辆挂号处理部门处理刊出挂号。
七、处理刊出挂号后,告诉车主收取作废轿车收回证明、刊出挂号手续和残值款。
对按规则需处理批阅手续的推迟作废车辆,仍按现行规则程序处理;对原已处理推迟作废手续,但未到达新的作废规范的,按一般正常车辆处理,从头打印行驶证副证,并按规则处理年检签章,不再加盖廷缓作废查验合格印章;对依照原作废规范应当作废但未处理结束刊出挂号的车辆,依照新规则履行。
作废轿车具有单位或个人交售作废机动车需供给机动车挂号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轿车归于单位的需供给代码证复印件4份并加盖公章,个人的需供给车主身份证复印件4份。假如你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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