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怎么办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3-18 21:15浏览量:674
离婚有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之分,假设当事人挑选了诉讼离婚方法进行离婚,那么诉讼离婚该怎样处理呢?有哪些流程?听讼网小编搜集整理了相关资料,为您进行具体解读。
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申述、审理、判定
一、申述
离婚案子的申述,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免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恳求。申述一方当事人便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便是被告,诉讼开端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力,承当诉讼责任。
二、审理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申述后,开端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定前所作的全部查询作业的总和。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则,审理分为审理前的预备、调停、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预备
1、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契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
2、审判人员审理诉讼资料,进行查询研究,搜集依据。
3、人民法院应当替换不契合申述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告诉契合条件的当事人参与诉讼。
4、法院依据当事人诉讼恳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调停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要应对当事人进行调停,使当事人消除不合,相互体谅,然后达到离婚或和洽的协议。达到和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载存卷,一般不发给调停书;达到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造调停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停书具有与判定书平等的法律效力。
(3)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调停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告诉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开庭日期。
三、判定
依据庭审状况,应当再进行调停,调停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概揭露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定书;定时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定书。
离婚案子的一审程序完毕。假如当事人对判定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