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续签劳动合同公司给补偿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1-20 01:00浏览量:2369
劳作合同行将到期,单位也提出了跟劳作者持续协作下去的主意,但有些劳作者想要脱离单位去闯一闯,就会计划不续签了,在劳作合同到期之后就脱离。那么,不续签劳作合同公司给补偿吗?针对相关问题听讼网小编做了具体介绍。
根据劳作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则,除用人单位保持或许进步劳作合同约好条件续订劳作合同,劳作者不同意续订的景象外,因劳作合同期满停止固定期限劳作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作者付出经济补偿。劳作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劳作合同的景象:
1、公司保持或许进步劳作合同约好条件(薪酬待遇等)续订劳作合同,劳作者不同意续订,停止劳作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2、公司下降劳作合同约好条件(薪酬待遇等)续订劳作合同,劳作者不同意续订,停止劳作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3、公司和劳作者一方或许两边不予续订劳作合同,停止劳作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一起,劳作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则了用人单位予以经济补偿的核算:
1、经济补偿按劳作者在本单位作业的年限,每满一年付出一个月薪酬的规范向劳作者付出。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核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作者付出半个月薪酬的经济补偿。
3、劳作者月薪酬高于用人单位地点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发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薪酬三倍的,向其付出经济补偿的规范按职工月平均薪酬三倍的数额付出,向其付出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越十二年。
4、月薪酬是指劳作者在劳作合同免除或许停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薪酬。
经济补偿的金额应按劳作者在本单位作业的年限,每满一年付出一个月薪酬的规范向劳作者付出。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核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作者付出半个月薪酬的经济补偿。
因劳作合同期满给予职工的经济补偿,起算年限为:自2008年1月1日起核算其在本单位作业的年限。其根据在于《劳作合同法》第97条:本法实施之日存续的劳作合同在本法实施后免除或许停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则应当付出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实施之日起核算;本法实施前依照其时有关规则,用人单位应当向劳作者付出经济补偿的,依照其时有关规则履行。
不续签劳作合同无法拿到补偿,能够找听讼网专业律师供给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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