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2-09 09:35浏览量:60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本市城市房子拆迁的处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建造项目顺利进行,依据国务院《城市房子拆迁处理条 例》(国务院令第305号),结合本市实践情况,拟定本规矩。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子拆迁,并需求补偿安顿的,适用本规矩。
第三条 本市城市房子拆迁有必要契合城市规划,习惯乡镇住所制度变革,有利于旧区改造和改进生态环境,维护文物古迹。
房子拆迁处理作业坚持依法拆迁、管拆别离、严格监督的准则。
第四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规矩,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顿;被拆迁人、房子承租人应当在搬家期限内完结搬家。
本规矩所称拆迁人,是指获得房子拆迁答应证的单位。本规矩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子的所有人。
本规矩所称房子承租人,是指与被拆迁人具有房子租借联系的单位和个人,包含前史构成的、实践租借被拆迁人房子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条 市国土资源和房子处理局是本市房子拆迁的行政主管部分,担任本规矩的安排实施。市城市房子拆迁处理办公室担任本市城市房子拆迁的日常监督处理作业。
区、县房子行政处理部分担任本辖区内的房子拆迁处理作业。
区、县房子行政处理部分下设的城市房子拆迁处理办公室担任本辖区内城市房子拆迁的日常处理作业,事务上承受市城市房子拆迁处理办公室的领导。
建造、规划、土地、公安、城市处理综合执法安排、街道办事处等部分应当依照本规矩,合作做好城市房子拆迁处理作业。
第二章 拆迁处理
第六条 市房子拆迁行政主管部分依据城市规划和经济社会开展实践,担任安排编制城市房子拆迁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报经市人民政府赞同。
市建造、开展变革等处理部分以及有关区、县政府应当依照各自下达项目出资计划的功能,合作做好城市房子拆迁年度计划编制作业。
第七条 拆迁房子的单位有必要获得房子拆迁答应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第八条 请求收取房子拆迁答应证的单位,应当向被拆迁房子所在地的区、县房子行政处理部分提交下列材料:
(一)建造项目赞同文件;
(二)建造用地规划答应证;
(三)国有土地运用权赞同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计划;
(五)本市银行出具的拆迁补偿安顿资金存款证明。
第九条 区、县房子行政处理部分应当自收到收取房子拆迁答应证的请求之日起30日内,对请求事项进行查看。契合条 件的,报经市城市房子拆迁处理办公室核准后,由区、县房子行政处理部分颁布房子拆迁答应证;不契合条 件的,不予颁布房子拆迁答应证。
房子拆迁答应证由市城市房子拆迁处理办公室一致印制。
拆迁人应当依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矩交纳房子拆迁处理费。
第十条 拆迁人应当在房子拆迁答应证承认的拆迁规模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子拆迁。
在实施房子拆迁过程中,确需延伸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期满15日前,向区、县房子行政处理部分提出延伸拆迁期限的请求,区、县房子行政处理部分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10日内给予答复。
第十一条 拆迁人能够自行拆迁,也能够托付获得市房子拆迁行政主管部分颁布的房子拆迁资历证书的单位(以下简称拆迁单位)实施拆迁。
市房子拆迁行政主管部分、市城市房子拆迁处理办公室和区、县房子行政处理部分及区、县城市房子拆迁处理办公室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承受拆迁托付。
第十二条 拆迁人托付拆迁的,应当向被托付的拆迁单位出具托付书,并缔结拆迁托付合同。拆迁人应当自拆迁托付合同缔结之日起15日内,将拆迁托付合同报区、县房子行政处理部分存案。
被托付的拆迁单位不得转让拆迁事务。
第十三条 拆迁单位的作业人员,应当经过有关法令、事务知识的训练查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拆迁作业。
第十四条 被拆迁房子所在地的区、县房子行政处理部分应当自房子拆迁答应证发放之日起5日内,将拆迁人、拆迁规模、拆迁期限、搬家期限等事项,以房子拆迁布告的方法予以发布。
搬家期限不得少于15天。
拆迁人或许其托付的拆迁单位应当逐户向被拆迁人、房子承租人做好房子拆迁方针的宣扬、解说作业。
第十五条 拆迁规模由区、县房子行政处理部分依照国有土地运用权赞同文件赞同的用地规模承认。
拆迁规模承认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拆迁规模内进行下列活动: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子;
(二)改动房子和土地用处;
(三)树立新的房子租借联系;
(四)房子所有权和土地运用权的搬运、改变和他项权力挂号。区、县房子行政处理部分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分暂停处理相关手续。暂停处理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拆迁规模、暂停事项和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越1年;拆迁人需求延伸暂停期限的,有必要经区、县房子行政处理部分赞同,延伸暂停期限不得超越1年。
第十六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缔结拆迁补偿安顿协议。
拆迁租借房子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子承租人缔结拆迁补偿安顿协议。拆迁补偿安顿协议不得与房子拆迁布告的内容相冲突。
拆迁补偿安顿协议一般包含下列内容:
(一)被拆迁房子的修建面积;
(二)补偿安顿方法;
(三)钱银补偿金额;
(四)产权互换房子的根本情况,包含房子的地址、面积、楼层、价格和需求结清的差价等内容;
(五)搬家期限;
(六)暂时过渡方法和过渡期限;
(七)违约责任;
(八)争议处理的方法;
(九)当事人需求约好的其他事项。
拆迁依法由政府代管的房子,拆迁补偿安顿协议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处理依据保全。
拆迁补偿安顿协议的演示文本由市城市房子拆迁处理办公室拟定。
第十七条 拆迁补偿安顿协议缔结后,被拆迁人、房子承租
人未在协议约好的搬家期限内完结搬家的,拆迁人能够依法向裁定安排请求裁定或许向人民法院申述。诉讼期间,拆迁人供给钱银补偿、产权互换房子或许周转用房的,能够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先予实行。
第十八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许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子承租人在房子拆迁布告发布的搬家期限内达不成拆迁补偿安顿协议的,经当事人请求,由被拆迁房子所在地的区、县房子行政处理部分判决。区、县房子行政处理部分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
民政府判决。判决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作出。判决应当包含补偿安顿方法、钱银补偿金额或许产权互换房子的根本情况、搬家期限、暂时过渡方法、过渡期限、复议和诉讼时效等内容。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能够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述。拆迁人依照本规矩已对被拆迁人、房子承租人供给钱银补偿、产权互换房子或许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中止拆迁的实行。
未达到拆迁补偿安顿协议户数较多或许份额较高的,区、县房子行政处理部分在受理判决请求前,应当举办听证。第十九条 被拆迁人或许房子承租人在判决规矩的搬家期限内未完结搬家的,由区、县房子行政处理部分陈说区、县人民政府,经区、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阅后,由区、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分强制拆迁。
区、县房子行政处理部分请求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举办听证。被拆迁人或许房子承租人在判决规矩的搬家期限内未完结搬家的,也能够由区、县房子行政处理部分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子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处理依据保全。
第二十条 拆迁中触及文物古迹、军事设施、教堂、寺庙及依法由政府代管的房子,依照有关法令、法规、规章的规矩处理。
拆迁规模内发现有维护价值的修建没有承认为文物、前史风貌修建的,在规划条 件答应的情况下,报有关部分承认,予以维护。
第二十一条 没有完结拆迁补偿安顿的建造项目转让的,经建造计划、规划、土地行政主管部分赞同后,应当到区、县房子行政处理部分处理房子拆迁答应证改变手续。区、县房子行政处理部分应当将改变后的房子拆迁答应证的内容予以布告。
建造项目转让后,原拆迁补偿安顿协议中有关权力和责任随之搬运给受让人。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书面通知被拆迁人、房子承租人,并自转让合同签定之日起30日内予以布告。
第二十二条 拆迁补偿安顿资金应当悉数用于房子拆迁补偿安顿,不得挪作他用。
房子行政处理部分应当加强对拆迁补偿安顿资金运用的监督,存储拆迁补偿安顿资金的银行应当帮忙房子行政处理部分实施监督。
第二十三条 拆迁期限完毕,拆迁人应当将回收的被拆迁房子所有权证书和土地运用权证书,送房子行政处理部分和土地行政处理部分处理刊出挂号手续;被拆迁人未交回被拆迁房子所有权证书和土地运用权证书的,由拆迁人持房子拆迁答应证、拆迁补偿安顿协议或许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书、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到房子行政处理部分和土地行政处理部分处理房子所有权和土地运用权刊出挂号。
第二十四条 市和区、县城市房子拆迁处理办公室应当树立、健全房子拆迁档案处理制度,加强对房子拆迁档案材料的处理。拆迁人、拆迁单位应当树立房子拆迁项目档案,依照规矩报送有关材料,承受监督查看。
第三章 拆迁补偿安顿
第二十五条 拆迁补偿安顿的方法能够实施钱银补偿,也能够实施房子产权互换。
除本规矩第二十八条 第二款、第三十三条 规矩外,被拆迁人能够挑选补偿安顿方法。
触及国家和市重点工程建造的拆迁项目,在同一区位内有定向还迁安顿房子而且修建面积不低于被拆迁房子修建面积的,以房子产权互换为主。
第二十六条 拆迁住所房子实施钱银补偿的,钱银补偿金额依照被拆迁房子所在区位的新建一般商品房商场价格评价承认,详细实施办法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子处理局规矩。拆迁当事人有约好的,依照其约好。
第二十七条 拆迁非住所房子实施钱银补偿的,钱银补偿金额应当依据被拆迁房子的房地产商场评价价格承认;其间拆迁划拨土地上的非住所房子,钱银补偿金额应当依据被拆迁房子的房地产商场评价价格和土地运用权获得方法承认。
第二十八条 拆迁补偿安顿实施房子产权互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被拆迁房子的补偿金额与所互换房子的商场价格,结清产权互换的差价。其间拆迁住所房子的,依照本规矩第二十六条 承认补偿金额;拆迁非住所房子的,依照本规矩第二十七条 承认补偿金额。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子的附属物,不作产权互换,由拆迁人给予钱银补偿。
第二十九条 被拆迁房子的修建面积依照下列规矩承认:
(一)公有住所房子依照房子租借合同载明的计租面积换算
成的修建面积承认;
(二)公有非住所房子、私有房子和其他房子依照房子所有权证书载明的修建面积承认。
第三十条 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令、法规、规章的规矩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因城市规划的要求不能在原地重建的,由拆迁人依照规矩易地重建或许给予钱银补偿。
第三十一条 拆迁租借房子,被拆迁人与房子承租人免除租借联系的,或许被拆迁人对房子承租人进行安顿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顿。
第三十二条 拆迁实行政府规矩租金规范的公有租借房子,被拆迁人与房子承租人对免除租借联系达不成协议,其间实施房子产权互换的,产权互换的房子由原房子承租人持续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子承租人从头缔结房子租借合同;实施钱银补偿的,依照下列规矩实行:
(一)拆迁住所房子的,拆迁人依照被拆迁房子补偿金额的5%给予被拆迁人补偿,依照被拆迁房子补偿金额的95%给予房子承租人补偿;
(二)拆迁非住所房子的,拆迁人依照被拆迁房子的房地产商场评价价格的20%给予被拆迁人补偿,依照被拆迁房子的房地产商场评价价格的80%给予房子承租人补偿。
第三十三条 拆迁非公有租借房子的,被拆迁人与房子承租人对免除租借联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施房子产权互换。产权互换的房子由原房子承租人持续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子承租人从头缔结房子租借合同。
第三十四条 拆迁人未依照拆迁补偿安顿协议补偿安顿的,被拆迁人、房子承租人能够依法向裁定安排请求裁定或许向人民法院申述。
第三十五条 用于产权互换的房子应当契合国家和本市房子质量安全规范。
第三十六条 拆迁产权不清晰或许产权人下落不明的房子,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顿计划,报区、县房子行政处理部分审阅赞同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子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处理依据保全。
第三十七条 拆迁设有典当权的房子,典当权人和典当人就典当权及其所担保债务的处理进行洽谈并从头签定典当协议,或许由典当人清偿债务后,拆迁人方可给予被拆迁人补偿安顿;典当权人和典当人达不成协议的,由拆迁人参照本规矩第三十六条 规矩的程序实施拆迁。
第三十八条 撤除违章修建和超越赞同期限的暂时修建,不予补偿;撤除未超越赞同期限的暂时修建,应当给予恰当补偿,但赞一起清晰不予补偿的在外。
第三十九条 用于产权互换的房子未建成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子承租人应当在拆迁补偿安顿协议中清晰过渡期限。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许房子承租人能够自行安排住处暂时过渡;对自行安排住处确有困难的,拆迁人应当供给周转用房暂时过渡,暂时过渡的周转用房应当具有根本寓居条 件。
过渡期限从房子拆迁布告发布的拆迁期限完毕之日起核算,并应当契合下列规矩:
(一)产权互换房子为多层(1至6层)住所楼的,过渡期限不得超越18个月;
(二)产权互换房子为中高层(7至11层)住所楼的,过渡期限不得超越24个月;
(三)产权互换房子为高层(12至24层)住所楼的,过渡期限不得超越30个月;
(四)产权互换房子为25层以上住所楼或非住所房子的,过渡期限不得超越36个月。
第四十条 被拆迁人或许房子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暂时过渡的,拆迁人应当按月付出暂时安顿补助费,付出时刻自搬家之日起到供给产权互换房子之日止。被拆迁人或许房子承租人运用拆迁人供给的周转用房暂时过渡的,拆迁人不付出暂时安顿补助费。
被拆迁人或许房子承租人因拆迁住所房子搬家的,拆迁人应当付出一次性搬家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许房子承租人在搬家期限内搬家的,拆迁人能够给予搬家奖赏费。
第四十一条 拆迁人不得私行延伸过渡期限,周转用房的运用人应当准时腾退周转用房。
因拆迁人的责任延伸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房子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添加1倍暂时安顿补助费;对周转用房的运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交给暂时安顿补助费。第四十二条 因拆迁非住所房子形成的停产、歇业丢失,拆迁人应当给予恰当补偿。
第四章 拆迁评价
第四十三条 房子拆迁评价应当坚持合法、独立、客观、公正、公正、揭露的准则。任何安排和个人不得干涉拆迁评价活动和评价成果。
第四十四条 拆迁项目承认后,拆迁人或许承受托付的拆迁单位应当向社会发布信息,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评价安排能够提出拆迁评价作业请求。拆迁人或许承受托付的拆迁单位应当在公证机关监督下,采纳抽签方法承认拆迁项目的评价安排。参与抽签的评价安排不得少于3家。
第四十五 条 评价成果与被拆迁房子所在区位的新建一般商品房商场价格距离较大的,区、县房子行政处理部分应当要求拆迁人或许承受托付的拆迁单位向天津市房地产价格评价专家委员会请求技术判定。
第四十六条 被拆迁人要求对其被拆迁房子依照房地产商场评价补偿的,应当依照有关规矩评价。
第四十七条 本市房地产价格评价专家委员会作出的保持评价陈说的判定定见为终究评价定论。
第五章 法令责任
第四十八 条 拆迁人未获得房子拆迁答应证,私行实施拆迁的,由区、县房子行政处理部分责令中止拆迁,给予正告,并处现已拆迁房子修建面积每平方米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九条 拆迁人以诈骗手法获得房子拆迁答应证的,由区、县房子行政处理部分报经市城市房子拆迁处理办公室核准后撤消房子拆迁答应证,并处拆迁补偿安顿资金1%以上3%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条 拆迁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区、县房子行政处理部分责令中止拆迁,给予正告,责令改正,能够并处拆迁补偿安顿资金3%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市城市房子拆迁处理办公室核准后撤消房子拆迁答应证:
(一)未按房子拆迁答应证承认的拆迁规模实施房子拆迁的;
(二)托付不具有房子拆迁资历的单位实施拆迁的;
(三)私行延伸拆迁期限的。
第五十一条 承受托付的拆迁单位转让拆迁事务的,由区、县房子行政处理部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拆迁托付合同约好的拆迁服务费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 经法定程序承认的房地产评价安排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房子拆迁行政主管部分中止其在必定时限内从事房子拆迁评价事务,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因而给拆迁当事人形成丢失的,应当依法承当补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与拆迁当事人一方勾结,危害另一方合法权益的;
(二)以投合高估或许轻视要求、给予回扣、歹意压低收费等方法进行不正当竞争的;
(三)违背房地产评价规范和规范的;
(四)出具有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的评价陈说的;
(五)屡次被请求判定,经查验,的确存在问题的;
(六)答应别人借用自己名义从事拆迁评价活动或许转让、变相转让受托付的拆迁评价事务的。
第五十三条 房子行政处理部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
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照规矩核发房子拆迁答应证以及其他赞同文件的;
(二)核发房子拆迁答应证以及其他赞同文件后不实行监督处理责任的;
(三)对依法应当查办的违法行为不予查办的。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享用乡镇最低社会保证待遇的家庭或民政部分定时抚恤和定量补助的社会优抚对象,契合本市住所保证规矩的被拆迁人、房子承租人,拆迁安顿能够依照市人民政府有关规矩实行。
第五十五条 本规矩中的听证程序规矩、拆迁评价的详细处理办法由市房子拆迁主管部分另行拟定。
第五十六条 本规矩实施前本市发布的相关规矩与本规矩不一致的,以本规矩为准。
本规矩实施前已获得房子拆迁答应证的拆迁项目,仍按原拆迁答应的内容实行。
第五十七条 本规矩自2007年5月1日起实施。
天津市人民政府2002年11月55日发布、2003年1月1日实施的《天津市城市房子拆迁处理规矩》(2002年市人民政府令第63号)一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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