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发放时间 发放年龄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5-24 03:55浏览量:1564

依据《江苏省人口与计生育法令》规则,收取独生子女爸爸妈妈奖励金: 1、从领证之年起到孩子14周岁止,每年爸爸妈妈各收取不低于20元规范的奖励金(苏州市不低于20元规范)。 2、独生子女爸爸妈妈奖励金的收取,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付出;农村居民和乡镇无业人员比及其户籍地镇、大街计生部分收取。 (所在单位包含:本省境内的国有、团体、外商独资、中外合作、中外合资、私营、股份制、合伙等各种经济成份的生产性、经营性、服务性企。)如有单位,之前的独生子女费单位应给予发放。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