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失踪如何跟他离婚?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0-14 04:13浏览量:1296
家住成都市成华区的张女士老公在五年前失踪,张女士现想跟老公离婚,怎么才干跟老失踪的老公离婚呢?以下是河北优异张艺律师的具体回答:
依据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定见》第151条规则: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请求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逝世的案子,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布告送达诉讼文书。
所以,宣告失踪是离婚的理由之一,宣告失踪不是离婚诉讼的前置程序,因而,一方失踪或下落不明的,另一方仍然能够直接提起离婚诉讼。
关于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申述到法院,不管下落不明人出走时刻的长短,法院均应受理,依照一般程序进行审理;法律文书用布告方法送达。对下落不明的人提起触及人身联系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的法院统辖,假如原告的住所地与常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常常居住地的法院统辖。
一方失踪或下落不明,另一方到法院申述离婚,法院布告送达后,被告仍未找到,就要缺席判定。但判定成果并不是一定要判定离婚,人民法院还要检查夫妻感情是否决裂,原告还应当向法院提交夫妻感情决裂的依据。
假如一方(被告)下落不明或失踪满两年的,人民法院会判定离婚;关于下落不明或失踪未满两年,又没有其它依据证明夫妻感情现已决裂的,人民法院会判定禁绝离婚。像张女士老公失踪五年,法院会判定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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