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劳动争议答辩状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9-04 13:03浏览量:463
劳作者发作工伤后,用人单位要为劳作者恳求工伤确定,进行工伤确定和伤残判定后劳作者就能够取得工伤的补偿,假如劳作者对工伤补偿有争议的,能够恳求劳作裁定。用人单位收到裁定告诉后要进行辩论,那么工伤劳作争议辩论状是怎样的?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回答。
辩论人:xxxxxxxx有限公司
公司住址:xx市经济开发区xxx路xxx号,电话:xxxxxxxx
法定代表人: xxx
托付代理人:xxx,xxxxxxxx有限公司xxxxxxx(担任职务)
被辩论人:xxx,女,19xx年1月1日出世,汉族。
住址: xx省xx县xx乡xx村x组。
辩论恳求
1、恳求贵委驳回被辩论人提出的裁定恳求。
现实与理由
被辩论人xxx于1999年9月1日进入辩论人单位作业。两边最近一次签定劳作合同的时刻是2008年3月1日,期限为5年,即2008年3月1日至2013年2月29日。
被辩论人于2009年3月18日,向其所在出产部门主管请假,期限为一个月,即2009年3月16日至2009年4月17日。请假期限到期后,被辩论人未到辩论人单位上班,或再处理请假手续,一向到同年12月23日,被辩论人才再次出现在辩论人单位,宣称自己患病回家医治。辩论人要求被辩论人出具相关的医治和病休证明材料,被辩论人无法出具。辩论人要求被辩论人补齐相关医治和病休证明,被辩论人不光不去补齐相关证明,还到辩论人出产车间无理大举喧嚷,已严重影响到了辩论人的正常出产,也造成了部分丢失。
因为2009年3月19日起至2009年12月23日这段时刻,辩论人四处找寻也没有找到被辩论人,使被辩论人的薪酬无法付出。被辩论人于2009年12月23日来辩论人单位后,辩论人要求向被辩论人付出上述薪酬,也被被辩论人严词拒绝。
被辩论人的社会保险,由辩论人一向交纳至今,并未中止。而且辩论人至今停止,从未向被辩论人口头告诉,或许书面告诉,或许暗示,要与被辩论人免除劳作合同。
综上所述,辩论人与被辩论人的劳作合同并未停止或免除,被辩论人的申述现实纯属捏造,捕风捉影。恳求贵委依法裁定,予以驳回。
此致
xx市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
辩论人:xxxxxxxx有限公司
201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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