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办案一般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3-19 08:08浏览量:1422
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因承认劳作联络发作争议,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力被损害之日起一年内请求裁定。那么实践中劳作裁定办案的一般程序是怎么样的呢?为了回答咱们的疑问,听讼网小编收拾了以下相关内容,欢迎咱们阅览了解。
劳作裁定办案的一般程序
                                           图示如上:
法律依据(部分):
《劳作争议调停裁定法》第二十九条 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收到裁定请求之日起五日内,以为契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告诉请求人;以为不契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告诉请求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许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请求人能够就该劳作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条 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受理裁定请求后,应当在五日内将裁定请求书副本送达被请求人。
被请求人收到裁定请求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提交辩论书。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收到辩论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辩论书副本送达请求人。被请求人未提交辩论书的,不影响裁定程序的进行。
第四十二条 裁定庭在作出判决前,应当先行调停。
调停达成协议的,裁定庭应当制造调停书。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收拾介绍的全部内容,期望能够协助咱们处理实际问题。假如您对上述介绍还有其他疑问或许实际情况比较复杂的,欢迎来听讼网进行法律咨询,也能够联络咱们渠道的专业律师为您供给更全面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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