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0-09 13:52浏览量:448
掠夺罪(刑法第263条),是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对资产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运用暴力、钳制或其他办法,强即将公私资产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施行冲击或许强制。这儿的其他办法,是指行为人施行暴力、钳制办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抵挡或不能抵挡的办法。
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略的客体是公私资产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力。关于掠夺犯来说,最底子的意图是要掠夺资产,侵略人身权力,仅仅其运用的一种手法。正因为如此,本法把掠夺罪规则在侵略产业罪这一章。不管违法嫌疑人是否获得资产,也不管被抢资产价值的巨细。只需是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并当场采纳暴力或暴力相要挟手法,就构成掠夺罪。“数额特别巨大”和“致人特别严峻伤残或逝世”仅仅本罪从重处分的两个情节。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资产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许守护者当场运用暴力、钳制或许其他对人身施行强制的办法,强行劫取公私资产的行为。这种当场对被害人身体施行强制的违法手法,是掠夺罪的本质特征,也是它差异于偷盗罪、欺诈罪、争夺罪和敲诈勒索罪的最明显特色。
所谓暴力,是指对资产的所有人、管理人、占有人的人身施行不法的冲击或强制,致使被害人不能的行为。如殴伤、绑缚、损伤、禁锢等等。只需行为足以约束受害人的抵挡即可。
所谓钳制,是指对被害人以当场施行暴力相要挟,进行精力强制,然后使其发作惊骇而不敢抵挡,任其抢走资产或许被逼交出资产的行为,钳制的内容是当场对被害人施以暴力。钳制的办法则多种多样,有的是言语,有的是动作如拨身世带之刀;有的还或许是运用特定的风险环境进行钳制,如在夜间偏远的区域,喝令别人“站住,交出钱来”,使被害人发作惊骇,不敢抵挡,亦可构本钱罪的要挟。钳制有必要是向被害人当面宣布。假如不是向被害人当面宣布,而是经过信件或许别人转达的办法让被害人得知,则亦不是本罪的钳制。
所谓其他办法,是指运用暴力、钳制以外的办法使得被害人不知抵挡或无法抵挡,而当场劫取资产的行为。如用酒灌醉、用药物麻醉、运用催眠术催眠、将清醒的被害人乘其不备锁在屋内致其与产业阻隔等办法劫取别人资产。行为人假如没有使别人处于不知抵挡或无法抵挡的状况,而是借用了被害人自己因患病、醉酒、熟睡或别人致使其逝世、昏倒等而不知抵挡或无法抵挡的状况拿走或攫取资产的,不是构本钱罪。
判别违法行为是否构成掠夺罪,应以违法人是否依据不合法占有资产为意图,当场是否实践采纳了暴力、钳制或许其他办法为规范,不是以其事前预备为规范。
掠夺罪的的意图行为是强行劫取公私资产。强行劫取资产首要表现为两种状况:一是行为人当场直接攫取、取走被害人占有的资产;二是迫使被害人当场直接交出资产。
掠夺罪的作案现场,不管是拦路掠夺、入室掠夺,都不影响掠夺罪的建立。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依刑法第17条规则,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才干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
片面要件
本罪在片面方面表现为直接成心,并具有将公私资产不合法占有的意图,假如没有这样的成心内容就不构本钱罪。假如行为人只抢回自己被偷走、骗走或许赌博输的资产,不具有不合法占有别人资产的意图,不构成掠夺罪。
罪名确认
(一)本罪与非罪的边界
1、掠夺罪是侵略产业罪中损害性最大、性质最严峻的违法。在一般状况下,凡是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用暴力、钳制或许其他办法,强行攫取公私资产的行为,就具有了掠夺罪的根本特征,构成了掠夺罪。立法上没有掠夺的数额和情节的约束性规则。可是按照本法第13条的规则,情节明显细微损害不大的行为,不以为构成了掠夺罪。例如:青少年偶然进行恶作剧式的掠夺,行为很有控制、数额极端有限,如强索少数资产,抢吃少数食物等,因为情节明显细微,损害不大,归于一般违法行为,尚不构成掠夺罪。
2、因为婚姻、家庭胶葛,一方抢回彩礼、陪嫁物,或许强行切割并拿走家庭共有产业的,即便抢回、拿走的比例多了,以及相似的民事胶葛,也归于民事、婚姻胶葛中处理办法不妥的问题,不具有不合法侵占别人资产的意图,不构成掠夺罪。
3、为子女离婚、出嫁女儿暴死等作业所激怒,而纠合亲朋多人去砸毁对方家庭资产,抢吃粮菜鸡猪,归于婚姻家庭胶葛中的泄愤、报复行为,一般应做好调停作业,妥善处理,不要作为掠夺论处。
4、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掠夺、争夺刑事案子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定见》第7条第2款规则:“掠夺赌资、违法所得的赃款赃物的,以掠夺罪科罪,但行为人仅以其所输赌资或所赢赌债为掠夺目标,一般不以掠夺罪科罪处分。构成其他违法的,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则处分。”即行为人仅以所输赌资或所赢赌资作为掠夺目标的,不构成掠夺罪。[2]
(二)本罪既遂与未遂的边界
关于掠夺罪既遂与未遂的差异规范,是法学界和司法实践中争辩的一个重要问题,归纳起来首要有三种观念:(1)应以行为人的掠夺是否不合法占有了公私资产为规范,已不合法占有公私资产的为既遂,没有不合法占有公私资产的是未遂。(2)以为掠夺罪是以暴力、钳制或其他办法为特征的侵略产业权力,一起也侵略人身权力的违法。因而,不管抢到资产与否,只需在掠夺中侵略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力,便是既遂;(3)以为本条对掠夺罪分两款作了规则,实践上是两个违法构成,因而,应当按照两种状况,别离确认既遂与未遂的规范,即第一款是一般掠夺罪,就应以抢到资产与否为既遂与未遂的规范;第二款是成果加剧犯,不存在未遂的问题。
差异掠夺罪的既遂与未遂,应当以掠夺罪的违法构成要件是否具有,即法定的违法成果是否现已形成为规范。按照本条的规则,掠夺罪的违法构成有根本的和加剧的两种形状。因而,其既遂未遂规范应别离调查,当违法事实归于根本的违法构成时。以行为人所施行的行为,是否获得资产为准;当行为人的行为归于本条所定加剧情节之一时,已具有加剧形状的悉数要件,不管行为人是否抢到资产,应是违法既遂。
(三)掠夺罪立案规范
依据刑法第263条的规则,以暴力、钳制或许其他办法掠夺公私资产的,应当立案。
掠夺罪是行为犯,刑法对构成掠夺罪没有规则数额、情节方面的约束,只需行为人当场以暴力、钳制或许其他办法,施行了掠夺公私资产的行为,不管是否抢到金钱,也不管实践抢到金钱的多少,原则上都构成掠夺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四)本罪与成心杀人罪的边界
掠夺罪与成心杀人罪,是两个性质不同的违法。它们之间的首要差异在于:
1、客体要件不同。前者的客体是杂乱客体,既侵略了公私产业所有权,又损害了公民的人身权力;后者的客体是单一客体,即公民的生命权。
2、违法意图不同。前者是为了不合法占有公私资产,侵略公民的人身权力,是不合法占有公私资产的一种手法,二者之间存在意图与手法的内在联络;后者的违法意图,是不合法掠夺别人的生命权力。因为这些差异的存在,在司法实践中,二者的边界一般是不会发作混杂的。但二者之间又存在必定的联络,这些联络表现在:
(1)掠夺罪尽管首要是侵略公私产业的所有权,但一起又侵略了公民的人身权力,而公民的人身权力包含公民的生命权,因而。掠夺罪的客体要件与成心杀人罪的客体要件间存在容纳联络。
(2)掠夺罪的行为办法是暴力、钳制或许其他办法,成心杀人罪的行为办法,可所以暴力的,也可所以非暴力的,因而,在违法的行为办法-,二者之间也存在穿插联络。
(3)掠夺罪一般是先运用暴力、钳制或许其他办法,然后获得资产,运用暴力、劫取资产者是成心的;成心杀人罪,行为人杀人后,劫走被害人的资产的状况也是很常见的,其杀人、劫物也都是成心的。因而,在这方面二者也有相似之处。对掠夺杀人案子的定性,要依据案子的特色,详细案子详细剖析,不能混为一谈。从司法实践看,掠夺杀人案子首要有三种状况:
A、先杀人后拿取资产的案子,即事前只需不合法掠夺别人生命的意图,而无掠夺别人资产的意图。杀人今后,见财起意又将被害人资产拿走的案子。应以成心杀人罪和偷盗罪科罪处分。
B、在施行掠夺资产进程中先杀人后劫物的案子,即在掠夺资产进程中,先将资产的所有人、经管人杀死,掠夺其抵挡才干,当场劫走其资产,杀人是劫走资产的必要手法的案子。虽杀人在先,劫取资产在后,但都发作在掠夺进程中,并且杀人是劫取购物的必要手法。因而,应定掠夺罪。
C、掠夺今后又杀人的案子,即掠夺资产后,为了维护赃物、抵抗拘捕、消灭罪证,当场又杀人的,或许为杀人灭口而杀死被害人的案子。杀人灭口行为,与掠夺没有内在联络,因而是两个独立的违法,应别离定掠夺罪和成心杀人罪,施行两罪并罚。至于掠夺后为了护赃等而当场运用暴力杀人的,应视为掠夺行为的持续,仍只能定为掠夺罪,为护赃而当场行凶杀人,可作为从重处分情节。
依据上述剖析,关于掠夺杀人案子的定性要掌握两条边界:一是杀人是否发作在掠夺资产进程中,二是杀人是否是掠夺资产的必要手法,是否与不合法占有公私资产之间存在意图与手法的内在联络。假如杀人行为发作在掠夺进程中,并且是掠夺资产的必要手法,应定掠夺罪;假如杀人行为发作在掠夺资产进程之外,或许虽与掠夺资产进程有联络,但与掠夺资产无内在联络,应定成心杀人罪。
(五)本罪与争夺罪的边界
掠夺罪与争夺罪的首要差异是:
1、客体要件不同。掠夺罪侵略的是杂乱客体,即公私产业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力;争夺罪侵略的是单一客体,即公私产业的所有权。
2、违法客观方面不同,掠夺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运用暴力钳制或许其他办法劫取公私产业的行为,劫取公私资产的数额不限;争夺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公开攫取公私资产数额较大的行为。这些差异为咱们差异掠夺罪与争夺罪的边界供给了客观规范。但因为掠夺罪与争夺罪同属侵略产业的违法,彼此之间存在严密的联络,比方:(1)在客体要件上,二者都侵略了公私产业所有权(2)在客观方面,尽管掠夺罪运用的是暴力、钳制或许其他办法,往往形成被害人伤亡;争夺罪运用的是强力攫取的办法,直接作用于被争夺的资产,但有时也会发作致人重伤逝世的成果。暴力和强力性质不同,但从必定含义上说,暴力也是一种强力。因而,二者在客观方面,不只行为办法有相似之处,并且损害成果也或许相同。(3)在必定条件下,掠夺罪和争夺罪可以彼此转化。刑法第269条的规则,其间包含了犯争夺罪转化为掠夺罪的状况。别的,在司法实践中,有的违法分子为了到达不合法占有公私资产的意图,往往作了几手预备,哪种手法能到达意图,就运用哪种手法。有的违法分子出于掠夺的成心,身带凶器,预备运用暴力、钳制手法,到作案现场后,发现不需要施行暴力、钳制办法,由抢而变为偷。有的违法分子出于偷盗的成心,在施行偷盗行为时被人发觉,遇到抵挡,继而运用暴力、钳制办法,则由暗偷转化为明抢。在处理此类案子时亦应详细问题详细剖析。
(六)本罪与敲诈勒索罪的边界
1、掠夺罪的“要挟”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由行为人直接宣布的;敲诈勒索罪的“要挟”,可所以当面宣布的,也可所以经过信件、电话、电报等方式宣布,可所以行为人自己宣布,也可以经过第三人宣布。
2、掠夺罪的“要挟”是扬言当场施行,“要挟”的内容都是当场可以施行的;敲诈勒索罪的“要挟”一般是扬言即将施行,并不必定当场施行,要挟的内容可以当场可以施行的,也可所以在今后的某个时刻才干施行。
3、掠夺罪是迫使被害人当场交出资产;敲诈勒索罪迫使被逼交出资产的时刻、地址,可所以当场,也可所以在今后指定的时刻、地址交出。
4、掠夺罪占有的资产只能是动产;敲诈勒索罪占有的资产可所以动产,也可所以不动产
5、掠夺罪除运用要挟手法外,还运用暴力或许其他办法,因而往往一起损害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力;敲诈勒索罪,不运用暴力或许“其他办法”,因而不损害公民的人身权力。
6、片面成心的内容不同。掠夺罪成心的内容是掠夺;敲诈勒索罪成心的内容是敲诈勒索。
(七)本罪与劫持罪的边界
掠夺罪与劫持罪的首要差异是:掠夺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资产的所有人、经管人当场运用暴力、钳制或许其他手法迫使其当场交出资产或许当场将其资产劫走;劫持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资产的所有人(不排挤资产所有人)、经管人的亲属运用暴力、钳制或麻醉手法,将其劫持,运用被劫持人的亲属或许其他有关人员对被劫持人安危的担忧,迫使被劫持人的亲属或许其别人交出必定的资产,交换被劫持人的人身安全,因而资产不是当场获得,而是在今后的特定的时刻、地址获得;不是由被劫持人直接交出资产,而是由被劫持人的亲属或许其他有关人交出。
(八)关于掠夺罪数的确认
依据2005年6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掠夺、争夺刑事案子适用法律若单问题的定见》第八条规则。行为人施行损伤、强奸等违法行为,在被害人未失去知觉,运用被害人不能抵挡、不敢抵挡的境况,暂时起意截取别人资产的,应以此前所施行的详细违法与掠夺罪施行数罪并罚;在被害人失去知觉或许没有发觉的状况下,以及施行成心杀人想违法行为之后,暂时起意拿走别人资产的,应以此前所施行的详细违法与偷盗罪施行数罪并罚。
(九)转化型掠夺罪的确认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则,“带着凶器争夺的,按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则科罪处分”;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则,“犯偷盗、欺诈、争夺罪,为窝藏赃物、抵抗抓捕或许消灭罪证而当场运用暴力或许以暴力相要挟的,按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则科罪处分”。可见,转化型掠夺罪分两类:第一类是带着凶器争夺转化而成的,第二类是犯偷盗、欺诈、争夺罪后出于某种意图持续施行特定行为转化而成的。在这二类转化型掠夺罪中,第一类是依据条件行为“带着凶器”而转化,第二类是依据后续行为“运用暴力或许以暴力相要挟”而转化,二者相对而言,“带着凶器”是静态的、消沉的,而“运用暴力或许以暴力相要挟”是动态的、活跃的。为便于论述,本文权且将第一类称之为消沉转化型掠夺罪,将第二类称之为活跃转化型掠夺罪。
掠夺罪立案规范
依据刑法第263条的规则,以暴力、钳制或许其他办法掠夺公私资产的,应当立案。
掠夺罪是行为犯,刑法对构成掠夺罪没有规则数额、情节方面的约束,只需行为人当场以暴力、钳制或许其他办法,施行了掠夺公私资产的行为,不管是否抢到金钱,也不管实践抢到金钱的多少,原则上都构成掠夺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掠夺罪量刑规范
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钳制或许其他办法掠夺公私资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许死刑,并处分金或许没收产业:
(一)入户掠夺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掠夺的;
(三)掠夺银行或许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屡次掠夺或许掠夺数额巨大的;
(五)掠夺致人重伤、逝世的;
(六)假充军警人员掠夺的;
(七)持枪掠夺的;
(八)掠夺军用物资或许抢险、救灾、救助物资的。
第二百六十九条犯偷盗、欺诈、争夺罪,为窝藏赃物、抵抗抓捕或许消灭罪证而当场运用暴力或许以暴力相要挟的,按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则科罪处分。
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带着凶器争夺的,按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则科罪处分。
第二百八十九条聚众“打砸枪”,致人伤残、逝世的,按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则科罪处分。破坏或许抢走公私资产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按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依的规则科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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