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提出辞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9-28 08:18浏览量:812
为保证劳作者的挑选工作的权力,《劳作法》的规则了劳作者享有辞去职务的权力。根据《劳作法》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二条的规则,劳作者有权经过与用人单位洽谈、或许提早30日以及随时免除合同的方法自动提出辞去职务。那么劳作者提出辞去职务是否有经济补偿金?听讼网小编立刻为您介绍。
劳作者提出辞去职务是否有经济补偿金
需求结合具体情况来剖析。
根据《劳作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作者付出经济补偿:
(一)劳作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则免除劳作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则向劳作者提出免除劳作合同并与劳作者洽谈一致免除劳作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则免除劳作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则免除劳作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保持或许进步劳作合同约好条件续订劳作合同,劳作者不同意续订的景象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则停止固定期限劳作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则停止劳作合同的;
(七)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景象。
那么,劳作者在下述景象下免除劳作合同的,有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与劳作者洽谈一致,能够免除劳作合同。
2.用人单位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劳作者能够免除劳作合同:
(一)未依照劳作合同约好供给劳作保护或许劳作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付出劳作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作者交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背法令、法规的规则,危害劳作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则的景象致使劳作合同无效的;
(六)法令、行政法规规则劳作者能够免除劳作合同的其他景象。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