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廉租房申请条件2019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4-10 06:03浏览量:2322

廉租房是我国方针推出的一种保证性住宅之一,与公租房、经济适用性住宅构成完善的住宅保证体系,请求廉租房需求必定的条件,而每个区域的条件是不一样的,那么濮阳廉租房请求条件是怎样的?下面由三门峡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濮阳廉租房请求条件
根据《濮阳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宅管理办法》
第九条 请求享用廉租住宅保证的家庭(以下简称请求家庭)应当一起具有下列条件:
(一)请求家庭的人均收入在市人民政府当年确认的最低日子保证线规范以下,且收取最低日子保证金1年以上;
(二)请求家庭的人均住宅面积在市人民政府确认的住宅困难规范以下。现在市城区范围内暂定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在12 平方米以下的家庭为住宅困难家庭,今后跟着经济和社会的开展恰当调整;
(三)请求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为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 3 年以上(含3 年),其他家庭成员为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1 年以上(含1 年);
(四)请求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奉养、抚育和抚育联系;
(五)契合市人民政府规则的其他规范。
第十条 请求享用廉租住宅保证的最低收入家庭,应当由户主向市房地产管理局提出书面请求;户主不具有彻底民事行为能力的,由请求家庭推举具有彻底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为请求人,向市房地产管理局提出书面请求。请求时填写《濮阳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宅请求表》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请求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
(二)《居民最低日子保证金收取证》;
(三)寓居地居委会、单位或市房地产管理局房地产业管理科出具的住宅状况证明;
(四)孤老、烈属、残疾等有关证明;
(五)请求人为非户主的,还应当出具其他具有彻底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一起签名的书面委托书。
二、廉租房的社会含义
廉租房是在新出台的国家房改方针中初次提出的一种概念。我国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廉租房的来历主要是腾退的旧公房等。
廉租房是国家和当地政府为了处理城市中低经济收入家庭住宅困难而建的普通住宅,有社会公共福利和住宅社会保证性质。
廉租房一般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由政府出资建好后,低租金给住宅困难户,二是由政府发放租金补助给住宅困难户,由他们租借社会房子寓居。
廉租房有特定的供应目标,契合廉租房供应条件的由自己(家庭)向政府提出请求,并通过政府相关部分核实同意后,方能购、租、补。廉租房无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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