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收养关系的法律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7-14 12:08浏览量:303

2008年11月15日,我的朋友李(化名)电话咨询说:我一个30多岁的朋友,从小被人抱养,哺育到20多岁成婚,现在养父母提出免除收养联系,但最初没有处理任何收养手续,请问这样的现实收养联系怎么免除?
答复:榜首,你的朋友与养父母构成现实收养联系,并且你的朋友已经是成年人,依据《收养法》第二十七条规则,“能够协议免除收养联系。”就是说,当事人能够经过协商一致缔结协议免除这种现实收养联系。可是,第二十八规则:“当事人协议免除收养联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处理免除收养联系的挂号”。这一点应当引起你朋友留意。
第二,还应当通知你的朋友,《收养法》第二十七条还规则:“不能达成协议的,能够向人民法院申述。”就是说,假如你朋友与养父母就免除收养联系达不成协议,就只好向人民法院申述,由法院依法审理,看是否达到了《收养法》规则的“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联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规范,假如达到了就会判定免除收养联系。
第三,还应当通知你的朋友,《收养法》第三十条规则:“收养联系免除后,经养父母抚育的成年养子女,对缺少劳动能力又缺少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假如养父母,既不缺少劳动能力,又不缺少生活来源,养父母也没有这个要求,则能够不给付生活费。
第四,为了阐明以上规则,我先择了两个事例附后,能够协助咱们更好地舆解法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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