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可以长期居住吗?公租房可以住多久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9-22 08:49浏览量:1934

公租房信任咱们都有传闻,公租房虽然在必定程度上租金比商场价廉价可是也是有必定的一致规则,那么,公租房能够长时间寓居吗?公租房能够住多久?究竟公租房的租金是多少呢?接下因由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常识,欢迎我们阅览!
不能长时间寓居,租借期限是5年。
《公共租借住宅办理办法》[2] 现已第84次部常务会议审议经过,现予发布,自2012年7月15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 公共租借住宅租借期限一般不超越5年。
第十九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宅保证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照略低于同地段住宅商场租金水平的准则,确认本地区的公共租借住宅租金规范,报本级人民政府赞同后施行。
公共租借住宅租金规范应当向社会发布,并定时调整。
第二十条 公共租借住宅租借合同约好的租金数额,应当依据市、县级人民政府赞同的公共租借住宅租金规范确认。
第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依据合同约好,准时付租借金。
承租人收入低于当地规则规范的,能够依照有关规则请求租借补助或许减免。
第二十二条 政府出资的公共租借住宅的租金收入依照政府非税收入办理的有关规则缴入同级国库,实施出入两条线办理,专项用于归还公共租借住宅贷款本息及公共租借住宅的保护、办理等。
第二十三条 因工作、子女就学等原因需求交换公共租借住宅的,经公共租借住宅所有权人或许其托付的运营单位赞同,承租人之间能够交换所承租的公共租借住宅。
第二十七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借住宅:
(一)转借、转租或许私行交换所承租公共租借住宅的;
(二)改动所承租公共租借住宅用处的;
(三)损坏或许私行装饰所承租公共租借住宅,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借住宅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接连6个月以上搁置公共租借住宅的。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借住宅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宅保证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期限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宅保证主管部门能够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一条 承租人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借住宅:
(一)提出续租请求但经审阅不契合续租条件的;
(二)租借期内,经过购买、受赠、承继等方法取得其他住宅并不再契合公共租借住宅配租条件的;
(三)租借期内,承租或许承购其他保证性住宅的。
承租人有前款规则景象之一的,公共租借住宅的所有权人或许其托付的运营单位应当为其组织合理的搬家期,搬家期内租金依照合同约好的租金数额交纳。
搬家期满不腾退公共租借住宅,承租人确无其他住宅的,应当依照商场价格交纳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宅的,公共租借住宅的所有权人或其托付的运营单位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腾退公共租借住宅。
第三十二条 房地产生意组织及其生意人员不得供给公共租借住宅租借、转租、出售等生意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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