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房产的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9-16 02:06浏览量:1781
遗言承继的法令解说是怎样的呢,遗言承继中,关于房产方面的承继是最多的,胶葛也是最多的呢,那么遗言承继房产的谁才是榜首次序呢,遗言承继具有哪些特征呢,适用条件是怎样的呢。听讼网小编经过你的问题带来了“遗言承继房产的问题”的内容,期望对你有协助。
遗言承继房产的问题
一、概念
遗言承继的概念 遗言承继又称“指定承继”,是依照被承继人所立的合法有用的遗言而接受其遗产的承继方法。
二、特征
遗言承继的特征
1.被承继人生前立有合法有用的遗言和立遗言人逝世是遗言承继的现实构成。
2.遗言承继直接表现着被承继人的遗愿。
3.遗言承继人和法定承继人的规模相同,但遗言承继不受法定承继次序和应继比例的约束。
4.遗言承继的效能优于法定承继的效能。
三、适用条件
遗言承继的适用条件
1.被承继人生前立有遗言,而且遗言合法有用;
2.立遗言人逝世;
3.被承继人生前没有签定遗赠抚养协议;
4.遗言中指定的承继人未损失承继权,也未抛弃承继权,一起也未先于被承继人逝世。
四、遗言的建立效能和履行效能
遗言承继是由建立遗言和遗言人逝世两个法令现实所构成,它别离具有建立效能和履行效能。建立遗言契合上述法令规定的有用条件,即遭到法令的维护,具有建立效能。遗言人一旦逝世,他所建立的遗言即具有履行效能,由承继人依照遗言的内容承继遗产。遗言人能够在遗言中嘱托承继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履行遗言;假如没有此项嘱托,则整体承继人以相等位置参加遗言的履行。为了保证未成年的承继人和不在承继开端地址的承继人的利益,遗言人能够嘱托承继人以外的其他个人或许安排充任遗言履行人,担任履行遗言。遗言履行人通常是遗言人所信任的、能表现遗言人志愿的无利害关系人,他在履行嘱托使命时,承继人无权对遗产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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