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后报警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自首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2-20 18:12浏览量:2396

浙江规则交通肇事后报警不能确认为自首
记者今日从浙江省高院得悉,为一致法律规范,依法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子,冲击严峻交通肇事违法,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该院出台的《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子若干定见》已于8月21日实行,该省法院在交通肇事案缓刑的适用、自首的确认、人身损害补偿与量刑、无能力补偿数额的确认等问题上有了规范性辅导定见。
据了解,浙江省近几年来每年因交通肇事致亡达6000多人,交通肇事刑事案子4500余件,居刑事案子前四位。最近,严峻、恶性交通肇事案子频发,上半年杭州市因酒后驾车被拘留的有513人,其间醉酒驾驭312人,人民群众对此反响强烈,直接影响到社会的调和安稳。
翔实罗列“不适用缓刑”的11种景象
交通肇事罪作为过失违法,70%以上被浙江省法院判处缓刑,有的法院达90%以上。为避免缓刑适用过多过滥,浙江省高院规则对醉酒驾驭机动车致逝世一人或许重伤三人以上的;有出于追逐取乐、竞技、寻求影响等动机,在道路上超速行驶50%以上的;致逝世一人或许重伤三人以上后逃逸的;斑马线上致行人逝世一人或许重伤三人以上的等6种景象一概不适用缓刑。意图在于严厉冲击“醉驾”、“飙车”、斑马线上致人逝世、逃逸等行为。
一起,浙江省高院还规则,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驭机动车,或许无驾照驾驭机动车,或许明知是无牌证或已作废的机动车、安全设备、机件不符合技术规范等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不合法改装的机动车而驾驭,或许严峻超载等,致逝世一人或许重伤三人以上的等景象一般不适用缓刑;曾因违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被追查刑事责任或许受过行政拘留以上处分或曾因而被撤消机动车驾驭证,又犯交通肇事罪的“屡教不改者”、交通肇事后让人代替者,一般也不适用缓刑。
交通肇事后报警不能确认为自首
交通肇事后报警并维护事故现场,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则的被告人交通肇事后有必要实行的责任,且刑法已将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规则为加剧处分情节,浙江省高院出于冲击严峻交通肇事违法的客观需求,在全省范围内一致规则被告人交通肇事后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处理的行为,不能确认为自首。
而关于交通肇事逃逸后向有关机关投案,并照实供述违法事实的,能够确认自首,依法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起伏内从轻处分,一般不予减轻处分。关于有致逝世一人或许重伤三人以上情节的,不适用缓刑。
据了解,曾经许多案子是因为交通肇事报警被确认为自首,然后判处缓刑,死了人也不须坐牢。浙江省高院从严约束自首的确认,表现了从严冲击严峻交通肇事违法的决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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