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人去民政局登公告需要什么手续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7-16 06:06浏览量:2406

收养分为法令收养和现实收养。假如收养人到达法定的收养条件,需求处理收养手续,而且到民政局处理布告。那么,收养人去民政局登布告需求什么手续呢?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阅览,期望对您有用。
1、确认管辖权:
收养社会福利安排抚育的查找不到生爸爸妈妈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安排所在地的收养挂号机关处理挂号。
收养非社会福利安排抚育的查找不到生爸爸妈妈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挂号机关处理挂号。
收养生爸爸妈妈有特别困难无力抚育的子女或许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爸爸妈妈或许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安排作监护人的,在该安排所在地)的收养挂号机关处理挂号。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许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许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挂号机关处理挂号。
2、问询:
挂号员问询收养人收养的方法和状况,并奉告当事人收养挂号方面应提交的证明资料。
3、布告:
收养查找不到生爸爸妈妈的弃婴、儿童的,收养挂号机关在挂号前布告查找其生爸爸妈妈,自布告之日起满60日,弃婴、儿童的生爸爸妈妈或许其他监护人未招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爸爸妈妈的弃婴、儿童。布告期间不计算在挂号处理期限内。
4、受理:
挂号员对收养人和送养人供给的证明、证件进行受理和初审。
5、检查:
收养挂号机关收到收养挂号申请书及有关资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检查。
6、挂号:
对契合收养法规则条件的,为当事人处理收养挂号,发给收养挂号证,收养联系自挂号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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