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罪和逃税罪的区别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2-10 20:59浏览量:771
交交税收是公民应尽的职责和职责,每一个交税人都要承当相应的税款金额。关于逃税偷税的行为,是要遭到法令法规的赏罚的。那么,什么是逃税和偷税,逃税和偷税的差异有哪些呢?今日,听讼网小编收拾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一、什么是逃税罪和偷税罪
逃税罪是指交税人采纳诈骗、隐秘手法进行虚伪交税申报或许不申报,躲避交交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交税人采纳诈骗、隐秘手法进行虚伪交税申报或许不申报,躲避交交税款数额较大而且占应交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而且占应交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偷税罪,是指交税人、扣缴职责人成心违背税收法规、采纳假造、变造、藏匿、私行毁掉账簿、记账凭据、在账簿上多列开销或许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告诉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许进行虚伪的交税申报的手法,不缴或许少缴应交交税款,情节严重的行为。依据刑法修正案(七),本罪已被逃税罪替代。
二、偷税罪和逃税罪的差异
逃税罪和偷税罪的差异如下:
《刑法修正案(七)》对偷税罪作了如下修正:
1、修正了该罪的罪行表述,将罪名由“偷税罪”改为“逃税罪”,不再运用“偷税”一词。
2、对逃税的手法不再罗列,而选用归纳性的表述。修正案把逃税行为首要归纳为两类:第一类是“交税人采纳诈骗、隐秘手法进行虚伪交税申报”,常见的如:建立虚伪的账簿、记账凭据;
对账簿、记账凭据进行涂抹等;
未经税务主管机关同意而私行将正在运用中或没有过期的账簿、记账凭据毁掉处理等;
在账簿上多列开销或许不列、少列收入。
第二类行为是“不申报”,是指不向税务机关进行交税申报的行为,首要表现为现已收取工商营业执照的法人实体不到税务机关处理交税挂号,或许现已处理交税挂号的法人实体有经营活动,却不向税务机关申报或许经税务机关告诉申报而拒不申报的行为等等。
3、对逃税罪的初犯规则了不予追查刑事职责的内容。现已构成犯罪的初犯,满意以下三个先决条件可不予追查刑事职责:一是在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告诉后,补缴应交税款;
二是交纳滞纳金。
三是已遭到税务机关行政处罚。
4、修正案对躲避交交税款数额占应交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构成犯罪的详细数额规范,以及逃税数额占应交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构成数额巨大的详细数额规范没再作规则。
这首要是考虑到在经济生活中,逃税的状况十分复杂,相同的逃税数额在不同时期对社会的损害程度也不同,法令对数额不作详细规则,交由司法机关依据实际状况作司法解释并当令调整更为适宜。
交交税收是公民应尽的职责和职责,由上咱们知道什么是逃税和偷税,也对逃税和偷税的差异有了必定的了解。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你收拾的相关材料,期望能为你回答疑问。如果您的问题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在线律师为您服务,欢迎您前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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