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不续签如何赔偿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8-01 12:21浏览量:1370
劳作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和劳作者需求再次签定劳作合同。那么劳作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劳作合同怎么补偿听讼网为您回答。
劳作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怎么补偿
首要,劳作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回绝持续与劳作者签定书面劳作合同的,应该向劳作者及时付出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与劳作者签定的书面劳作合同到期后,因未续约而需求用人单位向劳作者付出经济补偿金首要适用以下三种景象:
其一,用人单位与劳作者签定固定期限的书面劳作合同到期时,两边均赞同停止固定期限的书面劳作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作者付出经济补偿金。
其二,用人单位与劳作者签定的固定期限劳作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不赞同续订劳作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作者付出经济补偿金。
其三,在两边签定的固定期限劳作合同期满的,劳作者不赞同续订劳作合同,但除用人单位保持或许进步劳作合同约好条件续订劳作合同,劳作者不赞同续订的景象外,用人单位不需向劳作者付出经济补偿金。
依据《劳作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则,除用人单位保持或许进步劳作合同约好条件续订劳作合同,劳作者不赞同续订的景象外,按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则停止固定期限劳作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作者付出经济补偿金。
依据上述规则,在劳作合同期满后不再持续签定劳作合同的,用人单位有义务向劳作者付出经济补偿金。假如用人单位有依据证明用人单位保持或许进步劳作合同约好条件续订劳作,劳作者不赞同续订的,则无需向劳作者付出经济补偿金。
假如用人单位回绝付出经济补偿金的,劳作者该怎么保护本身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回绝付出经济补偿金的,劳作者能够经过裁定、诉讼等途径保护本身的合法权益。劳作者在工作中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用人单位损害时,能够经过以下几种途径保护本身的合法权益:
其一,劳作争议发生后,劳作者可首要与用人单位自行洽谈处理。
其二,劳作者有权向劳作监察部门投诉、告发,要求查办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三,劳作者与用人单位洽谈不成的,能够向用人单位地点区的劳作争议调停委员会提出申请,恳求调停或许裁定,假如对裁定判决不服的,能够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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