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提醒:书写借条、欠条、收条的注意事项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7-03 07:40浏览量:1661
跟着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近年来,民众生活水平日益进步,民众之间的经济往来日趋频频,彼此告贷常常发作,假贷数额也越来越高,但由于一些凭据书写的不标准,由此引发的胶葛和官司也日渐增多。因而,民间告贷中写好借单需求留意一些法令技巧。听讼网小编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欢迎阅览!
律师提示:书写借单、欠条、收条的留意事项
1.告贷时宜写“借单”,不能写“欠条”
2.告贷时两边约好的利率宜清晰写入借单中
3.告贷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单中
4.告贷时借单宜写清出借人告贷人的全名
5.告贷时借单应表述清楚、清晰,没有歧义
一、告贷时宜写“借单”,不能写“欠条”
借单和欠条均是一种债务债务的凭据,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差异。借单是告贷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告贷书面凭据,它证明两边建立了一种告贷合同联系;而欠收是两边根据曾经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根据,它实际上是两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朴实的债务债务联系,并不代表告贷合同联系。因而告贷时宜写“借单”,而不宜写“欠条”,借以省去诉讼中解说“欠”款原因、用处的举证责任。
二、告贷时两边约好的利率宜清晰写入借单中
假贷两边约好的利率未超越年利率24%,出借人恳求告贷人依照约好的利率付出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撑。假贷两边约好的利率超越年利率36%,超越部分的利息约好无效。告贷人恳求出借人返还已付出的超越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撑。
《合同法》第211条规则:自然人之间的告贷合同对付出利息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清晰的,视为不付出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告贷合同约好付出利息的,告贷的利率不得违背国家有关约束告贷的规则。假如没有将利率写入借单中,出借人一申述,告贷人不供认两边约好,出借人的利息恳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撑。
三、告贷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单中
告贷在诉讼时效内受法令保护,实践中却有许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理论界对告贷没有约好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了解纷歧,有人建议适用3年诉讼时效,也有人建议适用20年诉讼时效。各地法院对此问题的掌握也不尽相同。
因而,从债务安全收回的视点考虑,告贷时宜将还款期限的详细年月日清晰写入借单中,如告贷人逾期不偿还告贷的,出借人应当在告贷到期后2年内向其建议权力(包含向人民法院申述或由告贷人在催款告诉书上签字承认)。
四、告贷时借单宜写清出借人告贷人的全名
实践上,出借人与告贷人往往联系较亲近,也不泛是亲戚联系,有的人在告贷时将日常习气称谓写入借单,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张兄”;将告贷人写成“阿三”“四妹”之类等等,如果告贷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申述告贷人,往往会因债务、债务人不清晰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五、告贷时借单应表述清楚、清晰,没有歧义
较典型的事例是张三向李四告贷10万元,一起出具借单写明晰告贷10万元,几个月后,张三偿还了李四1万元,遂将原借单撕毁,张三从头为李四出具借单一份:“张三原向李四告贷10万元,现还欠款1万元”。这儿的“还”字既能够了解为“偿还(huan)”,又能够解说为“还(hai)欠” “尚欠”两种天壤之别的意思。由此而发生争议,对出借人十分晦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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