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员工有权利得年终奖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0-12 21:51浏览量:292
发问
我在一家公司作业3年多,上一年9月份换岗了。最近我得知原公司发了年终奖,我以为,自己作业了这么长期,年终奖应该有我的份。但公司人事开端说只要年末在册职工才干享用,后来她爽性否定是年终奖,说是先进奖赏,已然我没被评上先进,就没份。问题是每个职工都发了呀。你说公司这样做对吗?我该怎么办?
答复
年终奖作为公司对职工的一种物质鼓励手法好像成了常规,但由此引发的争议也不在少数。由于我国法令对年终奖并无特别规则,面试签合同时一般也只谈判薪水,而绝少会问“年终奖发多少”。所以假如劳作合同里没有约好,单位规章制度里也没有什么清晰说法,像你这样的状况,遇到单位“捣糨糊”就麻烦了,或许要去请求裁定或打官司。假如数额较大还值得一打,钱不多就只能抛弃了。这是职工“弱势”的又一表现,我以为有必要在这个方面出台一些准则性规则。
尽管年终奖发放是企业的一种自主行为,法令法规并无要求用人单位发放年终奖的详细规则,但用人单位在发放年终奖的过程中,我以为也不能随意解说、因人而异或违背公正准则。结合你的个案,我以为单位不发有失公正。
榜首,年终奖也是你的劳作酬劳。依据国家统计局《关于薪酬总额组成的规则》,薪酬总额指各单位在一守时期内直接支交给本单位悉数职工的劳作酬劳总额,其间奖金一项包含出产奖等。关于出产奖的规模,依据国家统计局《〈关于薪酬总额组成的规则〉若干详细规模的解说》,首要包含超产奖、质量奖、年终奖(劳作分红)等。可见,年终奖也是薪酬的组成部分,单位不发或克扣,依据举证责任分配准则,须由单位供给理由和依据。
第二,离任劳作者也应得到相应的年终奖。职工辞去职务是法令答应的,由于行使合理合法的辞去职务权就要失掉本来的酬劳,明显不符合法令主旨。更何况有些职工的离任仍是有必定原因的。所以按同工同酬准则,有的劳作争议裁定组织或法院会支撑这些职工按份额分得年终奖,我以为这是正确的,表现了公正准则。
第三,你们单位说是先进奖赏,但假如整体职工都发,明显就不是先进奖赏,而是一种遁词,该理由我以为不能成立。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