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能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1-12 01:26浏览量:1182

事例剖析:李先生与王女士挂号成婚。第二年年末,儿子李某某出世,一家人过上了美好的日子。转眼之间,时刻来到了2012年,儿子李某某立刻到了该上小学的年纪。因为受限购方针的影响,两人决议“假离婚”,以到达购买一套某要点小学学区房的意图。2012年5月,李先生和王女士到民政部门处理了离婚手续。两边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好,两人经洽谈赞同离婚,婚生子李某某归李先生抚育,王女士每月付出抚育费800元;两人现在寓居的房子归王女士一切;两边无其他一起产业、无一起债款。离婚后,李先生很快借款购买了某要点小学邻近的一套二手房,儿子李某某也顺畅地进入了该要点小学读书。而王女士则在儿子顺畅入学后,搬到李先生新买的房子里,照料儿子和李先生的日子,“一家三口”保持着离婚前的日子状况。惋惜好景不长。本年10月,李先生与王女士因小事发作剧烈争持,并着手打了王女士。王女士被打后,悲伤备至,要求和李先生实在离婚,并搬回了自己本来寓居的家。
观念A:李先生以为两边最初“假离婚”是为了购买学区房,现在假如王女士真的要离婚,应该从头切割房产;
观念B:王女士则以为,两边已然已到民政部门处理了离婚手续且房子现已过户到自己名下,不赞同从头切割产业。
律师回答:听讼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知李先生,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规则,男女两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产业切割问题反悔,恳求改变或许吊销产业切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缔结产业切割协议时存在诈骗、钳制等景象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恳求。本案中,李先生与王女士自愿缔结了《离婚协议书》并自愿到民政部门处理离婚手续,两边的婚姻关系自处理完离婚手续时就现已免除,法律上没有“假离婚”之说。该离婚协议书是李先生和王女士的实在意思表明,不存在诈骗、钳制等景象,依据前述法律规则,李先生无权要求从头切割案涉房子。论典律师提示:限购方针出台后,很多人采纳“假离婚”的方法来躲避这一方针。殊不知法律上没有“假离婚”只要真离婚,切莫把离婚当儿戏。不然,就会像李先生相同“聪明反被聪明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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