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2-01 23:18浏览量:2114
一、承认租借人、承租人的主体身份在租借人和租借房子契合资历与条件后,签署租借合同前,律师要核对原件、承认两边当事人的主体身份:个人审阅身份证或护照、港澳居民交游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交游大陆通行证;企业、其他安排审阅挂号注册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签约代表的授权托付证明,若是境外企业、其他安排,前述证明还应经公平或认证。
二、托付租借托付别人租借房子的,房子所有人应当出具授权托付书,并与受托人签定房子租借托付合同。三、署理租借署理人署理租借,应当向承租人出具房子所有人托付署理租借的授权证明,代收租金的,应当由相关的托付文件。四、租借合同租借合同应具有以下主要内容(1)租借当事人的名字或许称号、居处;(2)房子坐落地址、面积、结构、隶属设备和设备情况;(3)房子用处;(4)房子交给日期;(5)租借期限;(6)租金数额、付出方法和期限;(7)房子运用要求和修理职责;(8)房子返还时的状况;(9)转租的约好;(10)改变和解除合同的条件;(11)违约职责;(12)争议的处理方法;(13)租借当事人约好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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