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可以终止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8-22 16:22浏览量:896

合同停止指合同当事人两边在合同联系树立今后,因必定的法令现实的呈现,使合同建立的权力责任联系消除。
法令咨询:房子租借合同的停止条件有哪些?
律师回答:
房子租借合同的停止,是指合同当事两边的权力、责任依必定的法令现实归于消除。房子租借合同停止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租借合同到期。
2、房子撤除改建。
3、房子毁损。
4、房子搁置。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搁置公房6个月以上的,租借人有权停止合同。
5、承租人逝世。在房子租借合同中,承租人逝世并且又没有同
住的其他人时,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存在,房子租借合同即停止。
6、当事人洽谈停止。
7、承租人有严峻违约行为。在租借期间,承租人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运用房子。假如承租人严峻违背合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租借人有权停止合同:(1)私行转租、转让、分租、出借或互换运用承租房子;(2)恣意改动房子用处,致使房子受损;(3)使用租借房子进行非法活动;(4)无故拖欠房租达6个月以上。
相关法令知识:
引起合同停止的原因有:
1.合同因当事人两边全面实行而消除;
2.合同因形式发生变化,两边在不危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条件下达成协议,停止合同;
3.合同因当事人一方或两边逝世而消除;
4.合同因提存而消除;
5.合同因混淆而消除;
6.合同因法院判定或裁定判决而停止;
7.合同因为抵销而停止。解除合同也是合同停止的一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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