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0-22 07:18浏览量:1540

重庆市新出台的《重庆市经济适用住宅处理暂行方法》规则,契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无房(无房屋产权)或现人均住宅建筑面积未到达重庆市人均住宅建筑面积60%的家庭,可请求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宅。
重庆经济适用房请求条件你知道吗?
1、家庭人均年收入未到达市统计局向社会发布的上年度乡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规范的本市乡镇居民家庭;
2、家庭年收入未到达上一条规范的进城务工乡村家庭以及外地来渝常住人员;三是驻渝部队和人武部、预备役部队等契合购房条件的人员。
该方法一起规则,申购人招摇撞骗骗购经济适用住宅,已购得住宅的,由经济适用住宅主管部门追回已购住宅,或由购买人补缴同地段经济适用住宅与普通商品房价格差。《重庆市经济适用住宅处理暂行方法》还清晰,经济适用住宅归于政策性住宅,购房人具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宅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买卖,购房人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宅的,由政府依照原价格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宅满5年,购房人要出售经济适用住宅的,政府可优先回购。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宅,持续向契合条件的低收入住宅困难家庭出售。购房人也可转让经济适用住宅,但应依照到时的有关规则和规范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后,方可处理彻底产权。值得注意的是,依据重庆市新出台的《重庆市经济适用住宅处理暂行方法》,重庆一些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的集资房以及协作建房被认定为是经济适用住宅的组成部分,集资房与协作建房的请求条件、上市条件、出售目标审阅等也将严厉依照购买经济适用住宅的有关规则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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