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和中文域名争议行政程序的步骤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3-19 18:34浏览量:42
域名是计算机中的一个地址,是确保计算机之间彼此拜访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想取得域名的所有权就需求对域名进行注册,因为很多人对域名进行歹意的抢注,形成域名争议是比较遍及的,那么域名和中文域名争议行政程序的过程怎样的?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回答。
一、域名和中文域名争议行政程序的过程怎样的
(1) 投诉人向我国国际经济贸易裁定委员会域名争议处理中心秘书处提交投诉书;
(2) 我国国际经济贸易裁定委员会域名争议处理中心秘书处向所涉CN域名和中文域名注册/持有人宣布投诉告诉,并转去投诉书副本;
(3) 域名注册/持有人提交辩论书;
(4) 我国国际经济贸易裁定委员会域名争议处理中心秘书处根据案子情况,承认一名专家或三名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担任进行相关行政程序,并就所涉争议作出判决;
(5) 专家组作出判决;
(6) 假如专家组判决要求将所涉CN域名和中文域名予以刊出或搬运,判决即应得到履行。
二、面临域名争议投诉时该怎么辩论
辩论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对投诉人的投诉建议进行辩驳,并声明持续具有和运用争议域名的根据和具体理由(辩论书该部分应当恪守域名争议处理组织《弥补规矩》所规矩的字数或页数约束);
(二)被投诉人及其授权署理人的名字(称号)及具体的联络信息(邮政地址、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和传真号码);
(三)不管是电子文件仍是有形书面文件,均应当注明在域名争议处理程序中与被投诉人进行联络的首选联络方法,包含联系人、联系方法及联络地址;
(四)假如投诉人在投诉书中挑选一人专家组审理案子,则应当声明被投诉人是否挑选将争议交由三人专家组审理;
(五)假如投诉人或被投诉人挑选由三人专家组审理,被投诉人应当从域名争议处理组织发布的专家名单中按其自行决定的次序挑选三名专家作为提名人,并写明专家名字。被投诉人也可以授权域名争议处理中心代其指定专家;
(六)假如存在就同一域名争议所提起的司法或裁定程序,不管该程序是否现已结束,都应当加以阐明,并提交被投诉人可以取得的、与该程序有关的悉数材料;
(七)现已按本规矩规矩向投诉人发送或传送辩论书副本的声明;
(八)辩论书的结束应附有下列声明,并经被投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署理人签字或盖章:“被投诉人承认,有关辩论是根据我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我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处理办法》、《我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处理办法程序规矩》及相关法令而进行的。就自己所知,辩论书所载信息是完好的和精确的。有关辩论及建议仅针对投诉人,不触及域名争议处理组织及专家组专家,也不触及域名注册管理组织及注册服务组织、注册人员及域名注册署理组织。”
(九)作为附件,提交可以证明权力情况的文件及任何其他相关文件。
假如读者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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