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医疗事故死亡鉴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4-08 18:39浏览量:1681
本文首要经过事例的方式回答了新生儿医疗事端逝世判定,依据事端职责及本案实际状况,原告要求被告承当90%的补偿职责及精力抚慰金并无不当。关于医疗事端逝世判定具体内容请阅览下文。。
案情介绍:张某在医院经剖宫产临产出女儿,后婴儿因两肺重度羊水吸入窒息逝世。为此,张某一纸将宁波某医院告上法庭,要求补偿58万余元。8月11日,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定,被告宁波某医院补偿原告张某误工费、医疗费、判定费、丧葬费、交通费的90%费用计人民币1.49万余元,补偿精力危害抚慰金8.5万元。
2004年12月31日,原告张某因怀孕41ˉ1周到医院查看,B超提示:胎盘部分老化,羊水偏少,医院主张住院,张某回绝。2005年1月2日,张某因阴道见红5小时,于早上8时50分住产科。入院确诊:“胎盘功用减退,羊水偏少、巨大儿?”,医院决议试产。试产胎儿正常。后因确诊为:“活泼期阻滞,巨大儿?”,医院决议行剖宫产术。1月2日下午4时40分,张某临产出女儿。次日上午新生儿呈现异常状况。当日下午5时,张某自行带女儿去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就诊。晚9时婴儿经抢救无效逝世,死因为“先心呼衰”。1月4日,张某向宁波市卫生局医政处请求对女儿死因进行病理解剖。经查,新生儿死因为两肺重度羊水吸入致窒息逝世。3月,原、被告一起托付宁波市医学会进行医疗事端判定,该医学会于同年3月23日出具医疗事端技能判定书,判定结论为:“本病例归于一级甲等医疗事端,医方负首要职责”。
原告张某以为,因为医院极不担任的工作态度和医疗差错行为形成女儿经医治无效逝世,被告应承当90%的民事补偿职责。要求医院补偿精力丢失抚慰金、逝世补偿金、医药费等费用58万余元。
法院审理以为,宁波市医学会出具的医疗事端技能判定书载明的剖析定见为:被告依据产妇入院时确诊的状况,应该挑选剖宫产临产,而医院给予阴道试产。新生儿出世后确诊为胎儿困顿,但医院没有按高危新生儿有关规则巡视病房,当婴儿呈现缺氧表现时,医院也没有采纳相应的有用办法,加剧了结果的严重性。新生儿转院过程中,院方没有供给方便有用办法,更没有供给有关医疗办法,如途中吸氧等。被告收到判定书后未提出异议,亦未能供给满足依据推翻上述剖析定见,故法院对判定结论之剖析定见予以确定。对本起医疗事端,经判定为一级甲等医疗事端,被告负首要职责,应对原告方丢失进行补偿。依据事端职责及本案实际状况,原告要求被告承当90%的补偿职责及精力抚慰金并无不当。考虑医方的差错程度,事端等级等要素,法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医疗事端处理法令》的规则,作出上述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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