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企业一级资质标准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6-29 11:55浏览量:1960

物业处理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其间一级资质由建造部批阅,二级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分批阅,三级资质由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分批阅。下面小编为您介绍的是物业处理企业一级资质核准的相关要求。
一、行政答应条件
依据《物业处理企业资质处理办法》(建造部令第125号),物业处理企业一级资质答应条件为: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以上;
2、物业处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处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处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其间,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工程、财政等事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处理专业人员依照国家有关规则获得工作资格证书;
4、处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而且处理各类物业的房子建筑面积别离占下列相应核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
(1)多层住所200万平方米;
(2)高层住所100万平方米;
(3)独立式住所(别墅)15万平方米;
(4)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它物业50万平方米。
5、树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处理制度和规范,树立企业信用档案体系,有优秀的运营处理成绩。
二、物业处理企业一级资质请求需求材料:
1、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
2、营业执照;
3、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4、物业处理专业人员的工作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处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工程、财政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
5、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
6、物业处理成绩材料。
三、物业处理企业一级资质批阅的行政答应程序为:
1、请求人先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分提出请求,提交有关材料;
2、省、自治区、直辖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分对请求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定见,并将初审定见和悉数请求材料上报建造部;
3、建造部进行审阅,作出行政答应决议;准予答应的,于法定时刻内向请求人颁布、送达资质证书。
四、行政答应处理期限
初审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
建造部自收到初审定见和材料之日起,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决议;因故经分担部长同意,可延长十个工作日。
常识相关:
物业处理企业资质批阅约束的景象:
物业服务企业请求核定资质等级,在请求之日前一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资质批阅部分不予同意:
(一)聘任未获得物业处理工作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处理活动的;
(二)将一个物业处理区域内的悉数物业处理事务同时托付给别人的;
(三)移用专项修理资金的;
(四)私行改变物业处理用房用处的;
(五)私行改变物业处理区域内依照规划建造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备用处的;
(六)私行占用、发掘物业处理区域内路途、场所,危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七)私行使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备进行运营的;
(八)物业服务合同停止时,不依照规则移送物业处理用房和有关材料的;
(九)与物业处理投标人或许其他物业处理投标人彼此勾结,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中标的;
(十)不实行物业服务合同,业主投诉较多,经查验事实的;
(十一)逾越资质等级接受物业处理事务的;
(十二)租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
(十三)发作严重责任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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