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2-12 13:32浏览量:1278

我和公司签定了一份3年的劳作合同,其时签定的时分人事部的和我说等老板签字后给合同我.可是到现在我都没拿到那合同.前几天我去问要我的合同.可是他和说什么合同所还没办理好!我不相信这样的说法.可是我说不过他们.请问我现在要怎么办?
就算不签合同,只需你能证明你们之间的确有雇佣联系,这个劳作雇佣联系就存在。出了问题你老板就得担任。现在你能够到劳作行政主管部门去要求单位签定正式的劳作合同。
附劳作法原文: 第七条 用人单位第十条 树立劳作联系,应当缔结书面劳作合同。  第十条 已树立劳作联系,未一起缔结书面劳作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缔结书面劳作合同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作者树立劳作联系。用人单位应当树立员工名册备检。  第七十七条 劳作者合法权益遭到损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许依法请求裁定、提起诉讼。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