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合同在线订立流程规范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4-27 21:39浏览量:2627
电子合同在线缔结流程规范中介绍了基本准则、电子合同缔结体系树立、电子合同缔结主体辨认、电子合同的缔结、电子合同的备份与查询、保密与安全、电子合同的引荐性条款。。
电子合同在线缔结流程规范(寻求定见稿)
合同是买卖的桥梁,是商务活动的中心。跟着电子商务的展开,运用互联网进行相对杂乱商务合同商洽的需求出现不断增加的趋势。我国现已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为电子合同的运用与推行排除了法令妨碍。
相关于传统合同,在网络环境下,电子合同从办法到内容都发作了严重改变,传统合同法令规范已不能彻底习惯在线缔结电子合同的需求。为习惯网络经济展开的新形势,拟定电子合同在线缔结流程规范现已成为一项非常重要的作业。
为规范各类电子商务买卖中的合同行为,维护企业和顾客合法权益,营建公正、诚信的买卖环境,保证买卖安全,促进电子签名的运用和电子商务的快速展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令法规和相关方针文件拟定本规范。
1.规模
本规范规矩了电子商务活动当事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过互联网在线缔结电子合一起可遵从的通用流程规范,以利于进步经过此种办法缔结的合同的依据效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矩不得运用电子签名的范畴,包含触及婚姻、收养、承继等人身联系的;触及土地、房子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触及中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公用事业服务的等不适用本规范。
国务院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担任对本规范的解说。
2.规范性引证文件
本规范起草进程中参阅了下述文件
(1)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003);
(2)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04);
(3)商务部:《商务部关于网上买卖的辅导定见(暂行)》(2007);
(4)国家工商行政处理总局:《网络产品买卖及有关服务行为处理暂行办法》(2010);
(5)商务部:《电子商务第三方买卖平台服务规范》(2011);
(6)国家规范:《电子商务形式规范》(SB/T10518-2009);
(7)国家规范:《网络买卖服务规范》(SB/T10519-2009);
(8)国家规范:《大宗产品电子买卖规范》(GB/T18769-2003);
(9)国家规范:《电子商务协议》(GB/T19252-2003);
(10)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认证服务处理办法》(2009);
(11)工业和信息化部:《互联网信息服务处理办法》(2000);
(12)公安部等:《信息安全等级维护处理办法》(2007)。
3.术语和界说
3.1
电子合同electroniccontract
电子合同是相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安排之间以数据电文为载体,并运用电子通讯手法树立、改变、停止民事权利义务联系的协议。本规范引荐订约两边选用电子签名并运用契合本规范的订约办法缔结合同。
3.2
电子合同缔结体系signingsystemofelectroniccontract
电子合同缔结体系是指具有缔约人身份认证、商洽商量、合同电子签名、合同存储与调用等功用以完成在线缔结电子合同及处理的信息体系。
3.3
电子合同第三方存储服务商third-partystorageserviceproviderforelectroniccontracts,
电子合同第三方存储服务商(简称合同存储服务商)是指独立于电子合同签定各方,能够供给电子合同数据信息保存的服务组织。它能够应合同签定一方或多方的恳求对合同缔结进程供给多种数据存储服务。
展开电子合同存储服务的组织应具有相应的服务资质和技能保证才能。
3.4
电子签名与认证服务供给商serviceproviderofelectronicsignatureandcertificateauthentication
电子签名与认证服务供给商是指为电子合同缔约人签发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及供给相应服务的法定组织。该组织应取得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颁布的电子认证答应证书。
4.基本准则
4.1保密准则
电子合同缔结体系树立人和电子合同第三方存储服务商有必要严厉保存合同内容信息,不得检查、发表或揭露电子合同的内容;未经缔约人答应,不得揭露和向第三人发表其身份信息,法令法规还有规矩的在外。
4.2阻隔准则
电子合同第三方存储服务商不得一起供给电子订约体系服务。
4.3安全准则
电子合同缔结体系树立人和电子合同第三方存储服务商应当严厉执行国家计算机网络体系安全规矩,保证体系的安全运转。
5.电子合同缔结体系树立
5.1电子合同缔结体系功用
电子合同缔结体系应当具有以下功用:
(1)答应运用人引进合同范本,能够依照运用人要求的格局生成契合法令要求的合同文本;
(2)答应进行在线商洽和合同文本修正;
(3)能够完成多媒体通讯(文字、视频、音频、移动通讯)办法的沟通互动;
(4)完成合同信息和商洽信息的实时传输、实时备份,备份的信息数据可追溯、可仿制;
(5)合同文本应运用电子签名或其它办法以查验合同内容是否完好及改动;
(6)具有在线存储和答应第三方存储功用的技能接入和完成;
(7)具有契合国家有关安全和保密规范的技能、设备和处理制度。
5.2信息公示
电子合同缔结体系应当在网站主页面夺目方位发表树立人的称号、地址、工商挂号信息、税务挂号信息、运营性网站答应信息、联系电话、电子邮件地址等,并公示体系事务阐明,包含合同缔结、商洽、签名和存储规矩、体系安全保证办法、体系运营处理制度和相关危险提示等内容。
电子合同缔结体系应当在网页上揭露产品阐明书,体系软件版别、技能鉴定文件、发明专利或著作权挂号号、计算机安全等级证明等材料。
5.3电子合同缔结进程中的其它服务商
电子签名与认证服务供给商应当恪守《电子签名法》和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规矩。
合同存储服务商应具有固定的运营场所和满意电子合同存储要求的物理环境,具有契合国家有关安全规范的技能、设备和处理制度,装备合格的处理人员。
电子签名与认证服务供给商、合同存储服务商和其它辅佐服务商均应在电子缔约体系主页公示其身份信息和事务规矩,奉告运用人的操作办法和相关危险。
5.4运用协议的签定
电子合同缔结体系的运用人应和电子合同缔结体系树立人签定运用协议,就体系的运用、电子签名的运用、商业信息的保密和电子合同的存储保管等问题达到一起。
电子合同缔结体系由订约一方当事人供给的,应当在两边运用该体系时,清晰的奉告签约相对方。
电子合同缔结体系运营商应当向运用人发表体系的处理制度、体系危险,不得隐秘体系缺点和对体系安全性及保密性作过错或误导性陈说。
6.电子合同缔结主体辨认
6.1缔结主体身份挂号
电子合同缔约人在初度运用电子合同缔结体系时应填写自己实在的身份信息,在身份信息发作变化时应当及时处理改变挂号。
企业是缔约主体的,应当填写企业称号、居处或首要作业地、联系办法和企业工商挂号号码等;
个人是缔约主体的,应当填写自己的名字、个人身份证件号码;居处或首要作业地、联系办法等;
合同缔约主体所签定的合同触及答应运营的,还应挂号答应证上的相关信息。
电子合同缔约体系在缔约两边进入商业商洽阶段时,应当答应两边彼此检查对方的身份信息;电子合同缔约体系可与运用人约好揭露其身份信息的时点和揭露或答应别人检查其身份信息的具体内容。
6.2缔结主体身份验证
电子合同缔约体系应采纳恰当的办法对运用人的实在身份进行验证或核实。
电子合同缔约体系关于运用人身份信息无法验证或核实的,应当以夺目办法予以提示或奉告合同缔约相对人。
7.电子合同的缔结
7.1合同商洽建议
电子合同缔结体系运用人应在注册身份信息后,应以加密办法进入电子合同缔结体系。
电子合同缔结体系应电子合同缔结一方建议商洽时,应提示查询对方身份状况。
在缔约两边进入商业商洽阶段后,电子缔约体系应当主动实时地记载两边的沟通文字,并为缔约两边供给视频、语音等多种通讯办法。缔约两边的任何沟通的记载档案,非经一方恳求,不得揭露或许向第三方发表。
7.2合同商洽
电子合同缔结体系应坚持正常运转以保证商洽进程的顺利进行。
因为不可抗力发作商洽中止时,电子合同缔结体系应能够进行灾祸备份。
当事人应能够经过电子合同缔约体系查询商洽进程(包含内容的评论进程和修正进程)的记载数据。
7.3电子合同的二次承认
经过商洽后构成的电子合同文本,应寻求电子合同缔结方的承认。承认进程应施行两次,即再次承认后进入电子签名阶段。
7.4电子合同的电子签名
电子合同有必要附加合同签署各方的电子签名后依法具有与纸质书面合同相同的效能。
电子签名人应当妥善保管电子签名制造数据。电子签名人知悉电子签名制造数据现已失密或许或许现已失密时,应当及时奉告有关各方,并停止运用该电子签名制造数据。
7.5电子合同的辅佐认证
鼓舞运用辅佐加密或保密的技能设备的运用,包含二维码、时刻戳、水印、短信告诉等办法。
电子合同缔结体系应对辅佐加密或保密功用的运用做出具体阐明,供当事人挑选。
8.电子合同的备份与查询
8.1电子合同备份
经过电子签名后的电子合同终究文本应当同步在电子合同订约体系或第三方存储服务商服务器中备份,以便在发作胶葛时调用查询。
电子合同的完好贮存信息应当包含合同内容、签约时刻、合同缔结各方主体信息、电子签名信息等。订约人可随时在订约体系中查阅自己签定的合同信息。
存储服务商可应电子合同缔结人的恳求,对其合同商洽进程供给存储服务。贮存后的电子合同能够应缔约人的恳求进行在线检查和下载。
8.2电子合同查询
电子合同缔结各方能够经过在线和离线两种办法查询电子合同第三方存储服务商保存的电子合同。
运用在线办法查询电子合同,应运用电子签名制造数据进入电子合同第三方存储服务商网站,并依照存储服务商规矩的操作程序查询。
运用离线办法查询电子合同,应持主体身份文件,到电子合同第三方存储服务商作业地址进行查询。
电子合同第三方存储服务商有义务为合同缔结各方或其他依法取证组织供给书面证明函。
合同缔约当事各方应当清晰约好,如无相反依据,第三方存储的信息应当得到合同缔结各方的承认。
8.3电子合同保存期限
电子合同的存储期限不得晚于合同缔结之日起五年,合同当事人还有约好的在外。
8.4第三方存储的引荐性
合同当事人两边或一方运用第三方存储的,经存储的合同信息应被视为彻底实在的信息。
9.保密与安全
9.1电子合同缔结体系的保密
电子合同缔结体系作业人员不得主动介入或干涉缔约进程,保证记载档案为主动生成。因体系故障等特殊状况需求人工干涉时,应将人工介入的具体状况记载于体系中,并随合同档案一起保存。体系生成的档案记载非经缔约方恳求,体系作业人员不得私行查阅。
9.2第三方存储服务商的保密
存储于第三方存储服务商的合同信息,除当事人恳求或依法取证外,服务商应当严厉保密电子合同信息,关于现已存档保管的记载信息,未经缔约两边的一起赞同不得修正,且任何经授权修正的行为均应记载于体系中。第三方服务商应采纳技能手法避免其作业人员运用作业便当获悉、揭露或发表合同信息。
9.3缔约体系安全及存储体系安全
电子合同缔约体系和第三方存储服务商应遵从国家法令法规规矩,采纳契合法令要求的设备、技能和处理办法,装备合格的人员保证体系的安全运营。
电子合同缔约体系和第三方存储服务商应根据运用环境、数据信息和用户数量状况采纳异地备份。
10.电子合同的引荐性条款
10.1法令适用
合同当事人能够在合同中约好适用的法令。
10.2电子合同的统辖
电子合同缔约可在合同中约好胶葛的统辖地和统辖组织。挑选裁定的,不能一起挑选法院统辖。
10.3电子合同的争议处理
电子合同缔约人可在合同中约好争议处理的处理办法。关于小额和简略的争议案子,引荐当事各方进行网上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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