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社会保险的办理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1-13 00:34浏览量:298

公司处理社保流程
1、 参保单位供给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组织组织代码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3)《地税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4)《工商登记执照》(副本)或同意树立的批文等有用证件(办事处才供给);
(5)员工与单位树立劳作联系的证明材料(即:劳作合同);
(6)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7)证明企业经营状况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8)用于复制社会保险参保事务表格及材料的U盘一个;
补白: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非法人单位须另供给其所属法人单位对该非法人单位出具的参保托付授权书。民办非企业需供给:《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等有权机关同意树立的文件,《组织组织代码证书》(副本)、地税登记证(副本)。
2、参保单位到社保局收取并按要求填制《社会保险登记表》、《XX市XX区参与社会保险单位新增人员信息收集表》(须供给纸质和电子材料)、《社会保险参保单位银行结算帐户状况表》(以上表格均一式两份,可在XX区社保局网站上下载)
3、 参保单位带齐所需纸质及电子材料到社保局参保处理窗口审阅
(1)处理人员审阅单位所交纸质材料是否完全、有用;填写的《XX市社会保险登记表》、《XX市XX区参与社会保险单位新增人员信息收集表》、《社会保险参保单位银行结算帐户状况表》是否规范、签字印章是否完全;
(2)校验参保单位报送的电子文档(《XX市XX区参与社会保险单位新增人员信息收集表》)是否规范;
(3)经审阅合格,处理单位新参保登记手续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一切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处理(员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规范履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处理的准则,到交税地(非交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所统辖社会保险经办组织处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树立的单位应在单位同意树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有必要为与其发作现实劳作联系的一切人员(聘任的退休人员在外)处理社会保险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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