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共同继承的房产得经过共有人同意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1-08 22:23浏览量:887
一起承继的房产能独自个人进行处置吗?是否需求通过共有人的赞同啊?下面就由听讼小编为您回答相关常识,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案情介绍:孙女士与老公陈先生育有三个子女,陈先生逝世后未进行遗产切割承继。孙女士2000年参与房改,购买了一套房产,且房产证挂号在孙女士自己名下。在参与房改时孙女士用到了陈先生的工龄,且拿出了与陈先生的一起积储用于交购房款。现在孙女士计划卖掉该房产,子女出头阻遏。孙女士是否有权独自处置该房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03条之规则,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许动产没有约好为按份共有或许一起共有,或许约好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则,处置共有的不动产或许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许动产作严重补葺的,应当经占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许整体一起共有人赞同,但共有人之间还有约好的在外。因而,孙女士若想处置该房产,得通过其他一起共有人赞同。因而,孙女士是无权独自处置该房产的。假如孙女士一定要卖掉该房产,能够跟子女洽谈,对房子进行折价切割。
以上便是听讼小编为我们收拾的有关卖一起承继的房产得通过共有人赞同吗的常识,假如您还有更多的疑问,能够咨询听讼网专业律师,或许直接托付听讼网律师帮您脱节法令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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