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顺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9-21 21:38浏览量:1718

法定承继是指按法律规则的承继人规模、承继次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承继。
承继开端后的承继次序:
一、生前立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遗赠抚养协议的内容履行(遗赠抚养协议是指遗赠人与抚养人签定的,遗赠人的悉数或部分产业在其身后按协议规则搬运给抚养人一切,抚养人承当对遗赠人生养死葬责任的协议)。
二,遗言承继。在遗言承继中,依据遗言的不同方式,其效能也就不同。遗言的首要方式有以下几种:公证遗言、代书遗言、录音遗言、口头遗言,当存在多种遗言并存的情况下,有公证遗言的,以最终所立的公证遗言中所作出的意思表明为准;没有公证遗言的,以最终所立遗言中的意思表明为准。
三,在没有前两种的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则承继,即法定承继。
在这种情况下,它分为:榜首次序的承继人,(包含,被承继人的爱人、子女、爸爸妈妈、对公、婆、岳爸爸妈妈尽了首要奉养责任的丧偶儿媳和女婿)和第二次序的法定承继人(包含,兄弟姐妹、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第二次序的法定承继人只要在榜首次序承继人悉数抛弃或损失承继权或不存在时,才可参与承继,同一次序的法定承继人位置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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