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失业保险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2-18 06:26浏览量:1104

享用赋闲稳妥待遇的条件及办法
怎样处理赋闲稳妥挂号享用赋闲稳妥待遇?
一、收取赋闲稳妥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答:依据《浙江省赋闲稳妥条例》规则,享用赋闲稳妥金人员需一起具有以下条件:
1.用人单位和自己已依照规则实行缴费责任满一年的;
2.非因自己志愿中止工作的;
3.已依法定程序处理赋闲挂号的;
4.有求职要求,乐意承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二、参保人员脱离企业后怎样进行赋闲挂号?
答:赋闲人员自停止或免除劳作联系后60日内自己携以下材料到各地点镇(大街)人力社保服务站处理:
1.《海宁市赋闲人员挂号证明书》
2.《劳作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免除或停止合同联系证明书》
4.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各一张
5.二寸近期免冠相片2张
三、赋闲稳妥待遇规范及收取期限怎样核算?
答:1.我市赋闲稳妥金的收取规范依据海宁市企业最低工资规范的百分之七十确认,目前为917元/月。
2.赋闲金收取期限:
缴费时刻不满一年的,不收取赋闲稳妥金;
缴费时刻满一年的,收取二个月赋闲稳妥金;
缴费时刻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8个月添加1个月赋闲稳妥金收取期限,最长不超越24个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