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就夫妻共同债务约定为个人债务这样的协议有效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7-27 11:20浏览量:814
核心内容:夫妻要离婚,离婚协议就夫妻一起债款约好为个人债款能够吗?这样的协议有用吗?下面,听讼网小编为您具体介绍,期望对您有协助。
离婚协议就夫妻一起债款约好为个人债款这样的协议有用吗
依据婚姻法规则,夫妻两边能够书面约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产业以及婚前产业归各自一切、一起一切或部分各自一切、部分一起一切。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产业以及婚前产业的约好,对两边具有约束力。相同,夫妻也能够约好两边的一起债款由个人承当,此是两边当事人的自在意思表明,该约好也对两边具有约束力,可是对债权人并不具有约束力。
由于依照我国婚姻法的立法精力,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两边如无特别约好,夫妻产业适用法定的所得共有制,夫妻对一起债款都负有连带清偿责任。这种连带清偿责任,依据“债款的转让得经债权人赞同”的民法精力,不经债权人赞同,债款人之间无权自行改动其性质,不然将会危害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夫妻之间离婚时对产业的切割,只能对互相内部有用,不能向外对立其他债权人。所以,债权人依然有权就原夫妻所负一起债款向原夫妻两边或许其间任何一方要求归还。而以躲避债款为意图约好由个人承当的债款,更是归于“歹意勾结,危害国家、团体或许第三人利益”的无效民事行为,因此不具有法律效力。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精力,当事人的离婚协议对债款作出约好,或许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现已对夫妻产业切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尽管约好其一起债款只由一方承当,但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一起债款向男女两边建议权力。
一方就一起债款承当连带清偿责任后,根据离婚协议或许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建议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撑。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