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1-11 23:03浏览量:503
电力企业安全出产办理准则“安全榜首,预防为主”的安全出产方针。逐渐推广现代安全办理,特制订本准则:
一、公司在编制各种方案和年度方案时,把安全作业列入头号议事日程。依据党和国家的安全出产方针、方针,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和要求,依据本单位的具体状况,提出全公司的安全出产方针数值。内容包含本公司的工伤事故频率,死亡率和重伤率的数值及职业病损害区域的合格率,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
二、公司与部属项目部和施工队签定承包合同或下达作业方案时,同时将公司的安全出产方针职责制分化到各单位,作为公司对各单位查核的一项重要方针;
三、各单位在与班组或个人签定合同或下达任务时也应将安全方针职责制同时列入,作为查核内容之一;
四、公司作业实施安全一票否决,凡发作严重伤亡事故和超越安全出产方针值的单位和个人,一概撤销当年的评先评奖资历; 
五、公司每月安排一次大的安全查看,查看时同时对安全出产方针完结状况进行剖析和总结;
六、安全出产方针职责办理与经济职责制严密挂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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