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订立劳动合同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0-14 15:00浏览量:1443
    法条:《劳作合同法》7条、10条、14条、69条、82条
    《劳作法》规则树立劳作联系应当缔结劳作合同,可是,什么时间缔结,怎么缔结,不缔结有什么结果,未有触及。导致劳作合同缔结的普及率不高,尤其在私营企业、乡镇企业为甚,本应保护劳作者利益的劳作合同,其效果大打折扣。
    《劳作合同法》规则,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作者树立劳作联系,树立劳作联系,应当缔结书面劳作合同。已树立劳作联系,未一起缔结书面劳作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缔结书面劳作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越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作者缔结书面劳作合同的,应当向劳作者每月付出二倍的薪酬。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作者缔结书面劳作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已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用人单位违法不与劳作者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的,自应当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之日起向劳作者每月付出二倍的薪酬。非全日制用工两边当事人能够缔结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作者能够与一个或许一个以上用人单位缔结劳作合同。
    《劳作合同法》初次以法令的方式规则了用人单位不与劳作者缔结劳作合同的职责:付出双倍的薪酬、可能要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借此增强用人单位对缔结劳作合同的注重,进一步进步缔结劳作合同的普及率,有用保护劳作者的利益,削减劳作争议案子的发作,保护劳资联系的调和安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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