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工伤认定时间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4-21 18:48浏览量:2169
假如劳作者发作工伤,需求有指定的时刻内请求工伤确定,只要确定为工伤,用人单位才有补偿的职责。那么,过了工伤确定时刻怎样办呢?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用人单位应当在发作事端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区县劳作保证行政部门提出工伤确定请求。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区县劳作保证行政部门赞同,请求时限能够恰当延伸;
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则时刻内提出工伤确定请求的,从业人员或许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能够在发作事端损伤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确定请求。用人单位或许从业人员等无正当理由超出1年请求的,劳作保证行政部门不再受理;
用人单位或许从业人员提出工伤确定请求现在不受时效约束,往后国家或许本市对工伤确定请求时效还有规则的,从其规则。
相关常识:请求工伤确定的时刻怎样规则的
1、对用人单位而言,请求时限一般为自事端发作之日或许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职业病确诊组织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特殊情况的,经劳作保证行政部门赞同,能够恰当延伸。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的规则,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请求工伤确定的时限应当自事端损伤发作之日或许被确诊、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区域劳作保证行政部门提出工伤确定请求。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作保证行政部门赞同,请求时限能够恰当延伸。这儿的“特殊情况”,主要是指员工遭到事端损伤的地址与工伤确定请求受理机关相距甚远,用人单位无法在30日内提交工伤确定请求的景象。如从事远洋运送的员工在运送途中发作事端,要求其所在单位在30日内请求工伤确定的确难以做到等景象。
2、对个人而言,工伤确定的请求时限为事端损伤发作之日起或许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的一年内。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的规则,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请求工伤确定的时限应当自事端损伤发作之日或许被确诊、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口内向统筹区域劳作保证行政部门提出工伤确定请求。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作保证行政部门赞同,请求时限能够恰当延伸。用人单位未在规则时限内提出工伤确定请求的,工伤员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端损伤发作之日或许被确诊、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能够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区域劳作保证行政部门提出工伤确定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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