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有哪些权利与义务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7-13 12:38浏览量:963

一起共有权是指以区别一切建筑物的共用部分为标的物,整体业主一起享有的不可分割的一起共有权。一起共有权的共有部分的一般规模四个方面的内容。下面听讼网小编为您具体介绍!
一、共有权的概念
以区别一切建筑物的共用部分为标的物,整体业主一起享有的不可分割的一起共有权。
二、共用部分
共有部分的一般规模:
1、建筑物的根本结构部分,如支柱、房顶、外墙、地下室等;
2、建筑物的共用部分及其附属物,如楼梯、消防设备、走廊、水塔、自来水管道、暖气管道等,以及仅为部分业主所共有的部分,如各层楼之间的楼板、间壁墙等。
3、建筑物所占有的地基的运用权;
4、住宅小区的绿洲、路途、公共设备、公益性活动场所、围墙、小区大门等地上或地下共有物,以及水电、照明、消防、安保等共用配套设备,还有小区的物业管理用房。
三、业主的权力和责任
(一)业主的权力
1、运用权;
2、收益同享权;
3、处分权;
4、物上追及权。
(二)业主的责任
1、保护现状的责任;
2、不得侵吞的责任;
3、依照共用部分的用处运用的责任;
4、费用担负的责任。
四、共用部分中的专用部分
在区别一切建筑物的共用部分中,有一部分是业主专用运用的,对这以部分专用运用的权力,就称为专用运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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