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公司合股协议书的书写格式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2-28 16:53浏览量:1463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令、法规,依据平等互利的准则,经各发起人友爱洽谈,决议建立“ΧΧ股份有限公司”,特签定本协议书。
第二条本公司采纳征集建立方法,各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为限公司承当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三条公司为永久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发起人
第四条公司发起人分别为:
第三章主旨、运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的主旨是
第六条公司的运营范围是
第四章股权结构
第七条公司采纳征集建立方法,征集的目标为法人、社会公众。
第八条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占股份总额的%,其他股份向社会揭露征集。
第九条公司股东以挂号注册时的认股人为准。
第十条公司悉数本钱为人民币万元。
第十一条公司的悉数本钱分为等额股份。公司股份以股票方法呈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有价证券。
第十二条公司股票选用记名方法,股东所持有的股票即为其所认购股份的书面凭据。
第五章筹备委员会
第十三条依据发起人提议,建立公司筹备委员会,筹备委员会由各发起人推举的人员组成,担任公司筹建期间的悉数活动。
第十四条筹备委员会的责任
1、担任安排起草并联络各发起人签署有关经济文件。
2、就公司建立等一应事宜担任向政府部门申报,恳求同意。
3、担任展开募股作业,并确保股金之安全性。
4、悉数股金认缴结束后30天内安排举行和掌管公司创建会及第一届股东大会。
5、担任联络股东,听取股东关于董事会和运营管理组织人员构成及人选定见,并担任向公司第一届股东大会提议,以公平合理地选出公司有关组织人员。
第十五条筹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实施日常作业制。
第十六条筹备委员会成员不计薪酬,待公司建立成功后酌情核发若干补助。所发作的合理开支由公司创建大会经过后由公司实报实销。发起人的酬劳由各发起人洽谈,报公司创建大会及第一届股东大会经过。
第十七条筹备委员会自合同书签定之日起正式建立。待公司创建大会及第一届股东大会举行,选举产生董过后,筹备委员会即自行闭幕。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各股东应将认购的股款汇入公司筹备委员会指定的银行帐户。缴款时刻以汇出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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