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期间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9-29 09:05浏览量:2441
1、无论是一般确保仍是连带职责确保,当事人都可以约好确保期间,有约好的依约好为准。。
2、假如没有约好确保期间的,那么确保期间是主债款实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
3、确保合同约好期间早于或许等于主债款实行期间的,视为没有约好,确保期间为6个月。
4、确保合同约好“确保人承当确保职责直至主债款本息还清停止之类内容的,视为约好不明,确保期间为主债款实行期间届满之日起2年。
5、确保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作间断、中止、延伸的法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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