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2-11 13:10浏览量:388
民间假贷,律师事务中最常见、最基本的事务。跟着处理相关事务的增多,才发现有自己从前的认知是那样的浅陋。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则,自然人之间的告贷合同对付出利息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明确的,视为不付出利息。本处中对付出利息没有约好不能理解为没有书面约好利息。
2、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二》第二十一条的规则,债款人除主债款之外还应当付出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悉数债款时,而且当事人没有约好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下列次序抵充:(一)完成债务的有关费用;(二)利息;(三)主债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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