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怎样立才有效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8-09 01:22浏览量:1915
我与老伴本年都七十多岁了,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其间一个女儿已于前几年患病逝世。咱们老两口名下共有两套住宅,还有一些存款。看电视里总有儿女由于产业发作胶葛的,咱们就想现在立个遗言,把产业分配一下,省得日后他们闹意见。请问:怎样立遗言才合法有用?已逝世的女儿还有权承继咱们的产业吗?
律师回答
遗言有多种方式,依据《承继法》第十七条规则,“公证遗言由遗言人经公证机关处理。自书遗言由遗言人亲笔书写,签名,注下一年、月、日。代书遗言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间一人代书,注下一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言人签名。以录音方式立的遗言,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言人在危殆状况下,可以立口头遗言。口头遗言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殆状况免除后,遗言人可以用书面或许录音方式立遗言的,所立的口头遗言无效。”
别的,《承继法》第十一条规则,“被承继人的子女先于被承继人逝世的,由被承继人的子女的后辈直系血亲代位承继。代位承继人一般只能承继他的父亲或许母亲有权承继的遗产比例。”
从你介绍的状况来看,你的女儿先于你逝世,其后辈直系血亲(也便是你的外孙或外孙女)可代位承继你女儿有权承继的遗产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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