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相关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2-31 13:07浏览量:124
除了用人单位为劳作者供给专项训练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训练而且约好服务期以及违法竞业禁止责任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作者约好由劳作者承当违约金,那么,假如劳资双方约好了违反服务期的违约金,劳作者是劳作合同期限内(合同期限善于服务期限的情况下)辞去职务,是否有必要付出违约金呢?下面和听讼网小编一同来看看吧。
劳作合同中约好违约金的相关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作者供给专项训练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训练的,能够与该劳作者缔结协议,约好服务期。 劳作者违反服务期约好的,应当依照约好向用人单位付出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越用人单位供给的训练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作者付出的违约金不得超越服务期没有实行部分所应分摊的训练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作者约好服务期的,不影响依照正常的薪酬调整机制进步劳作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作报酬。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则的景象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作者约好由劳作者承当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合同法施行法令》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作者约好了服务期,劳作者依照劳作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则免除劳作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好,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作者付出违约金。
有下列景象之一,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免除约好服务期的劳作合同的,劳作者应当依照劳作合同的约好向用人单位付出违约金:
(一)劳作者严峻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二)劳作者严峻渎职,假公济私,给用人单位形成严重危害的;
(三)劳作者一起与其他用人单位树立劳作联系,对完结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形成严峻影响,或许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劳作者以诈骗、钳制的手法或许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反实在意思的情况下缔结或许改变劳作合同的;
(五)劳作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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