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劳动合同期限的自动延长是指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6-23 05:07浏览量:2337
所谓劳作合同期限的主动延伸是指工会工作人员同其用人单位无需就劳作合同期限延伸的相关事宜再行洽谈,原劳作合同持续有用,效能时刻延伸,除非任职期间个人严峻过错或许到达法定退休年龄。
《劳作合同法》第45条规则,劳作合同期满,有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景象的,劳作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景象消失时停止。
因为专员工会主席、副主席或许委员劳作合同的期限与其承当专员工会工作的任期并不共同,有或许劳作合同期限到了,专员工会干部的任期未满。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坚持工会工作的连续性和安稳性,也为了从法令上加强对工会干部的保护,安稳其劳作联系,使其能更好地发挥和谐劳作联系、保护员工合法权益的效果,《工会法》对专员工会干部的劳作合同期限做出了保护性规则。
《工会法》第十八条规则:“底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许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作合同期限主动延伸,延伸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许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没有实行的劳作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作合同期限主动延伸至任期期满。可是,任职期间个人严峻过错或许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在外。”
所谓劳作合同期限的主动延伸是指工会工作人员同其用人单位无需就劳作合同期限延伸的相关事宜再行洽谈,原劳作合同持续有用,效能时刻延伸,除非任职期间个人严峻过错或许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说》指出,底层工会的专职主席、副主席、委员的劳作合同延伸的期间应当自上述人员工会职务任职期限届满之日起核算,延伸的期限等于其工会职务任职的期间。
劳作者担任底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委员和非专职主席、副主席、委员劳作合同期限的延伸规则有一些差异: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许委员延伸劳作合同期限的,应当自上述人员工会职务任职期限届满之日起核算,延伸的期限等于其工会职务任职的期间。
这里有两点需注意:榜首、劳作合同延伸的开端时刻,是工会职务任职期限届满之日。也便是说,工会职务任职期限届满的这一天,劳作合同延伸开端核算。第二、劳作合同延伸的期限等于其工会职务的期间。例如,工会职务的任期是三年,劳作合同延伸的期限便是三年,原剩下的劳作合同期还要累计持续实行。简略地讲,便是即任职几年延伸几年。
而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许委员延伸劳作合同期限的,应当自劳作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核算,劳作合同期限主动延伸至工会职务任期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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