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纠纷怎么申诉,有哪些必经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0-10 14:17浏览量:2608
医疗事故发作今后首要应该洽谈处理,其实医疗事故在医疗进程中是经常会发作的,医疗事故是医疗人员的医疗事故,司法实践中也经常出现相关的医疗胶葛,那要是发作医疗事故胶葛怎样申述,有哪些必经程序?接下因由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常识,欢迎我们阅览!
医疗事故申述
若对医疗事故技术判定委员会的判定结论不服,医患两边均可在接到判定陈述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技术判定委员会请求从头判定。也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述。
病员方面不服判定结论或处理,应诉目标为当事的医疗单位,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事故技术判定委员会一般不作应诉目标。
当事的医疗单位和医务人员不服判定结论,应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不服理由,尽量通过行政手法处理。如对行政定见不服,可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述处理,或向法院申述。
医疗事故诉讼中的申述程序如下:
(一)、申述的时效
1、对收效的法院判定,当事人不服的,应当在2年内提出申述。
2、二年为不变期间,自判定、裁决发作法令效力次日起核算。
(二)、对收效判定,法院应当再审的景象
1、有新的依据,足以推翻原判定、裁决的;
2、原判定、裁决确定现实的首要依据不足的;
3、原判定、裁决适用法令确有过错的;
4、人民法院违背法定程序,或许影响案子正确判定、裁决的;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子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3、对收效的调停书,法院应当再审的景象;
5、有依据证明调停违背自愿准则;
6、调停协议的内容违背法令。
二、医疗事故处理请求应留意的问题
1、发作医疗事故争议,医患两边当事人均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请求。
医方提出请求的可所以医疗机构,也可所以相关医务人员,患方提出请求的应为患者自己,如患者逝世的,应为死者近亲属。
2、发作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所在地的县(市)区卫生局受理。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县(市)区卫生局应当自接到医疗机构的陈述或当事人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请求之日起7日内移交市卫生局处理:
①患者逝世;
②或许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的;
③卫生部或本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则的其他景象。
3、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提请医疗事故争议处理请求应以书面形式,并载明以下内容:
①请求人的基本情况:
请求人是患者一方的应包含患者和请求人的名字、性别、年纪、民族、住址、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请求人与患者的联系,请求时刻。
请求人是医疗机构的应包含医疗机构名称、地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请求人是医务人员的应包含请求人名字、性别、年纪、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专业、专业技术任职资历、具有合法执业资历的证书。
②有关现实。请求人要在尊重现实、尊重科学的基础上详细、详细地写明事情通过,特别是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关的治疗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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