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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现行有效

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哈尔滨市荣智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基本情况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地方司法解释/文件
  • 发布日期:2016-08-17
  • 实施日期:2016-09-01
  • 发布部门: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哈尔滨市荣智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关于哈尔滨市荣智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哈发改价审〔2016〕52号

哈尔滨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批准哈尔滨市荣智学校调整学费收费标准的函》(哈教财函[2016]25号)收悉。根据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黑价联[2011]64号)文件规定,依据办学成本监审结论,经研究,现就哈尔滨市荣智学校调整学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学费标准

初中学费:由每生每学年7000元调整至每生每学年9000元。

上述学费标准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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