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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现行有效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劳动防护用品安全专项互检互查工作的通知

基本情况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地方司法解释/文件
  • 发布日期:2012-06-04
  • 实施日期:2012-06-04
  •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劳动防护用品安全专项互检互查工作的通知

(黑安监发〔2012〕101号)

各市(地)、省直管局县(市)安全监管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

为切实做好全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省安全监管局决定,由各市(地)安全监管局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前一阶段各市(地)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互检互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6月10日至25日。具体检查时间由各检查组长与被检查地市商定。

二、检查内容

一是各市(地)前一阶段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检查开展情况。二是《关于开展劳动防护用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黑安监发〔2012〕81号)要求的检查内容是否到位,重点检查的是否护品使用单位,每个地市检查企业是否不少于20户。

各市(地)安全监管局要认真做好迎检准备,积极配合检查组工作,对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和问题,要认真整改。各检查组要认真负责,深入企业,掌握真实情况,提出有针对性意见和建议。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要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6月26日前报省安全监管局。

附:劳动防护用品互检互查分组名单

二O一二年六月四日

附:

劳动防护用品互检互查分组名单

第一组:检查地市:大兴安岭、黑河

组长:张国贵哈尔滨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副组长:徐大林七台河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成员:梁金生哈尔滨市安全监管局调研员

原冬宇哈尔滨市安全监管局科长13704811555

滕子沛七台河市安全监管局科长15326519000

第二组:检查地市:绥化、伊春

组长:张玉仁鹤岗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副组长:宗巍齐齐哈尔市安全监管局副调研员

成员:王素芳齐齐哈尔市安全监管局科长13946201699

王丹丹鹤岗市安全监管局科长18646809680

第三组:检查地市:佳木斯、鹤岗

组长:张杰黑河市安全监管局副调研员

副组长:朱久光牡丹江市安全监管局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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