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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现行有效

卫生部关于天津南疆-唐山成品油管道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批复

基本情况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 发布日期:2010-05-13
  • 实施日期:2010-05-13
  • 发布部门:卫生部

卫生部关于天津南疆-唐山成品油管道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批复

(卫监督函〔2010〕183号)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核<天津南疆-唐山成品油管道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函》(石化股份销函〔2010〕92号)收悉。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规章规定,准予该项目通过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

你公司应当对该项目在职业病防护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对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提出的建议加以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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