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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现行有效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乌鲁木齐市高效节水农业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基本情况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地方司法解释/文件
  • 发布日期:2012-09-17
  • 实施日期:2012-09-17
  • 发布部门: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乌鲁木齐市高效节水农业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乌政办〔2012〕500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水资源的高效利用,缓解首府水资源供需矛盾,2012年,我市将以农业节水为突破口,大力发展高效节水农业,积极推行工程节水、管道节水、地头节水、科技节水措施,提高农业用水效率,进一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我市高效节水农业相关补贴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农村农业合作社、农民用水者协会、农民联户合作社等农业高效节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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