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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现行有效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高强钢筋应用工作的通知

基本情况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地方司法解释/文件
  • 发布日期:2013-10-16
  • 实施日期:2013-10-16
  • 发布部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高强钢筋应用工作的通知

(冀建科〔2013〕20号)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工信局: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信部印发文件,对2013年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情况检查、推广应用高强钢筋示范评估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根据我省实际,现就有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开展2013年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情况检查工作

(一)检查内容

1、管理部门推广应用高强钢筋管理机制和制度建设,监督管理、技术支持等开展情况、高强钢筋应用比例;

2、2012年以来开工在建工程项目(公共建筑、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高强钢筋应用情况;

3、钢筋生产企业执行钢筋产品标准情况和钢筋产品质量情况,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等单位执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情况。

(二)各设区市及定州市、辛集市要制定检查工作方案。设区市要对城区和1个县(市)的高强钢筋应用情况进行检查,于2013年10月20日前完成本辖区的检查,并将检查工作总结和检查表(附件1、附件2)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信厅。

二、做好高强钢筋示范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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